資料來源:3-2第15頁
預算機關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預算金額
874,22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雨水下水道建設維護工程及緊急搶修等。2.辦理本市各水質淨化廠等工程。3.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維護工程及緊急搶修等工程。
預期成果
 推動下水道建設,提昇居民生活環境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雨水下水道業務 市款298,618,000元,收支併列243,273,000元 541,891,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市款298,618,000元,收支併列243,273,000元 541,891,000 3,694,377,000 -3,152,486,000 -85.33%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541,891,000 3,694,377,000 -3,152,486,000 -85.33%
1.雨水下水道建設維護工程、規劃設計費及緊急搶修等經
費,總經費240,000,000元,分
年編列預算辦理(114年度編列
80,000,000元、115年度編列
80,000,000元、116年度編列
80,000,000元)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3,550,000元,115年度編列
1,183,000元。
1 80,000,000 80,000,000
1.雨水孔蓋防滑塗佈調整更換工程等經費,總經費
40,000,000元,分年編列預算
辦理(115年度編列10,000,000
元、116年度編列10,000,000
1 10,000,000 10,000,000
元、117年度編列10,000,000
元、118年度編列10,000,000
元)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2.5%~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1,150,000元,115年度編列
287,000元。
0
1.辦理鹽水溪與二仁溪間市管區域排水等改善整治工程及用
地等經費,總經費120,000,000
元,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4年
度編列40,000,000元、115年度
編列40,000,000元、116年度編
列40,000,000元)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2,350,000元,115年度編列
783,000元。
1 40,000,000 40,000,000
1.辦理二仁溪系統支流排水改善工程(如三爺溪排水、港尾
溝溪排水等工程)經費,總經
費90,000,000元,分年編列預
算辦理(114年度編列
30,000,000元、115年度編列
30,000,000元、116年度編列
30,000,000元)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5%~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2,000,000元,115年度編列
666,000元。
1 30,000,000 30,000,000
1.辦理河川區環境設施管理維護工程等經費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3%~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235,000
元。
1 7,000,000 7,000,000
雨水下水道地上物拆遷補償、維護、檢測及土地償金等經費 1 3,000,000 3,000,000
1.臺南市老舊箱涵修繕改建執行計畫,總經費260,000,000
元,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2年
度編列60,000,000元、113年度
編列60,000,000元、114年度編
列70,000,000元、115年度編列
70,000,000元)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1 70,000,000 70,000,000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3,750,000元,115年度編列
1,009,000元。
0
1.臺南市喜樹灣裡地區市地重劃地下滯洪池工程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3%~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271,000
元。
1 8,232,000 8,232,000
1.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
4期追加經費,總經費
144,204,000元,補助款
136,912,000元、市款7,292,000
元,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4年
度編列65,304,000元、115年度
編列78,900,000元),其中115
年度編列78,900,000元,補助
款74,742,000元、市款
4,158,000元,依據內政部國土
管理署113年3月28日國署水建
字第1131047756號函、113年6
月12日國署水建字第
1131094926號函、內政部113
年8月14日內授國水建字第
1130809407號函及內政部國土
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114年7
月1日水十一隊字第
1141012287號函辦理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2,592,000元,115年度編列
1,418,000元。
1 78,900,000 78,900,000
1.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
5期,總經費450,271,000元,
補助款351,020,000元、市款
99,251,000元,分年編列預算
辦理(114年度編列241,012,000
元、115年度編列209,259,000
元),其中115年度編列
209,259,000元,補助款
163,031,000元、市款
46,228,000元,依據內政部國
土管理署113年7月3日國署水
營字第1131106314號函、內政
部113年10月21日內授國水建
字第1130812383號函、內政部
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114年3月11日水十一隊字第
1 209,259,000 209,259,000
1141004046號函、114年4月16
日水十一隊字第1141006368號
函、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4年6
月26日國署水建字第
1141119776號函、114年8月4
日國署水建字第1141147186號
函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
工程分署114年8月20日水十一
隊字第1141015541號函辦理,
其中12,267,000元經臺南市議
會114年7月15日南議工務字第
1140006204號函同意墊付並辦
理轉正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5,652,000元,115年度編列
2,626,000元。
0
1.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土石銷貨成本之公益支出-鹽水
溪排水堤頂涼亭改建(全部補
助款1,500,000元,依據經濟部
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113年11
月18日水六管字第
11302123330號、114年4月21
日水六管字第11402043700號
函及臺南市議會114年7月15日
南議工務字第1140006205號函
同意墊付並辦理轉正)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3.5%估
算工程管理費計52,000元。
1 1,500,000 1,500,000
115年度臺南市海岸環境設施管理維護工程等經費(港務公
司盈餘分配),依據臺灣港務
股份有限公司114年6月12日港
總會字第11407406164號函辦
1 4,000,000 4,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