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預算金額
874,22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雨水下水道建設維護工程及緊急搶修等。2.辦理本市各水質淨化廠等工程。3.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維護工程及緊急搶修等工程。
預期成果
推動下水道建設,提昇居民生活環境品質。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3 | 污水養護業務 | 市款196,016,000元,收支併列101,317,000元 | 297,333,000 | 434,874,000 | -137,541,000 | -31.63%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市款196,016,000元,收支併列101,317,000元 | 297,333,000 | 434,874,000 | -137,541,000 | -31.63%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297,333,000 | 434,874,000 | -137,541,000 | -31.63% | ||||
| 1.辦理各水資中心及水淨場功能提升及設備更新等經費,總 經費80,000,000元,分年編列 預算辦理(115年度編列 20,000,000元、116年度編列 20,000,000元、117年度編列 20,000,000元、118年度編列 20,000,000元)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5%~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1,850,000元,115年度編列 462,000元。 |
1 | 年 | 20,000,000 | 20,000,000 | |||||
| 1.臺南市污水下水道管線更新工程計畫,總經費150,000,000 元,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3年 度編列50,000,000元、114年度 編列50,000,000元、115年度編 列50,000,000元)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2,650,000元,115年度編列 883,000元。 |
1 | 年 | 5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0 | 0.00% | ||
| 1.水岸自行車道路網周邊設施改善及優化設計監造推廣及工 程,總經費36,000,000元,分 年編列預算辦理(114年度編列 12,000,000元、115年度編列 12,000,000元、116年度編列 12,000,000元)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2.5%~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1,050,000元,115年度編列 350,000元。 |
1 | 年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0 | 0.00% | ||
| 1.污水孔蓋防滑塗佈調整更換工程等經費,總經費 92,000,000元,分年編列預算 |
1 | 年 | 28,500,000 | 28,500,000 | |||||
| 辦理(114年度編列35,000,000 元、115年度編列28,500,000 元、116年度編列28,500,000 元)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5%~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2,030,000元,115年度編列 628,000元。 |
0 | ||||||||
| 1.永續水質推動計畫2.0-河川環境品質提升計畫-臺南市竹 溪水質淨化場第二期工程,總 經費460,000,000元,補助款 289,800,000元、市款 170,200,000元,採一次發包, 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4年度編 列230,000,000元、115年度編 列162,707,000元、116年度編 列67,293,000元),其中115年 度編列162,707,000元,補助款 86,117,000元、市款76,590,000 元,依據環境部113年7月4日 環部水字第1131044518號函及 114年9月1日環部會字第 1141056115號函辦理(一般性 補助款)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5,750,000元,115年度編列 2,033,000元。 |
1 | 年 | 162,707,000 | 162,707,000 | |||||
| 1.永續水質推動計畫2.0-河川環境品質提升計畫-臺南市劉 厝排水中游箱涵截流及功能提 升工程,總經費120,000,000 元,補助款75,600,000元、市 款44,400,000元,採一次發 包,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4年 度編列95,874,000元、115年度 編列24,126,000元),其中115 年度編列24,126,000元,補助 款15,200,000元、市款 8,926,000元,依據環境部113 年7月30日環部水字第 1131049731號函及114年9月1 日環部會字第1141056115號函 辦理(一般性補助款)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2,350,000元,115年度編列 |
1 | 年 | 24,126,000 | 24,126,000 | |||||
| 472,000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