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預算金額
4,920,01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雨水下水道建設維護工程及緊急搶修等。2.辦理本市各水質淨化廠等工程。3.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維護工程及緊急搶修等工程。
預期成果
推動下水道建設,提昇居民生活環境品質。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1 | 雨水下水道業務 | 市款414,116,000元,收支併列376,645,000元 | 790,761,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市款414,116,000元,收支併列376,645,000元 | 790,761,000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790,761,000 | ||||
| 1.雨水下水道建設維護工程、規劃設計費及緊急搶修等經 費,總經費240,000,000元,分 年編列預算辦理(114年度編列 80,000,000元、115年度編列 80,000,000元、116年度編列 80,000,000元)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3,550,000元,114年度編列 1,183,000元。 |
1 | 年 | 80,000,000 | 80,000,000 | ||
| 1.雨水孔蓋防滑塗佈調整更換工程等經費,總經費 70,000,000元,分年編列預算 辦理(111年度編列10,000,000 元、112年度編列10,000,000 |
1 | 年 | 40,000,000 | 40,000,000 | ||
| 元、113年度編列10,000,000 元、114年度編列40,000,000 元)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5%~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1,700,000元,114年度編列 971,000元。 |
0 | |||||
| 1.辦理鹽水溪與二仁溪間市管區域排水等改善整治工程及用 地等經費,總經費120,000,000 元,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4年 度編列40,000,000元、115年度 編列40,000,000元、116年度編 列40,000,000元)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2,350,000元,114年度編列 783,000元。 |
1 | 年 | 40,000,000 | 40,000,000 | ||
| 1.辦理二仁溪系統支流排水改善工程(如三爺溪排水、港尾 溝溪排水等工程)經費,總經 費90,000,000元,分年編列預 算辦理(114年度編列 30,000,000元、115年度編列 30,000,000元、116年度編列 30,000,000元)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5%~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2,000,000元,114年度編列 666,000元。 |
1 | 年 | 30,000,000 | 30,000,000 | ||
| 1.辦理河川區環境設施管理維護工程等經費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3%~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235,000 元。 |
1 | 年 | 7,000,000 | 7,000,000 | ||
| 雨水下水道地上物拆遷補償、維護、檢測及土地償金等經費 | 1 | 年 | 3,000,000 | 3,000,000 | ||
| 1.臺南市老舊箱涵修繕改建執行計畫,總經費260,000,000 元,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2年 度編列60,000,000元、113年度 編列60,000,000元、114年度編 列70,000,000元、115年度編列 70,000,000元)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
1 | 年 | 70,000,000 | 70,000,000 | ||
|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3,750,000元,114年度編列 1,009,000元。 |
0 | |||||
| 1.辦理臺南市鹿耳門溪口減淤改善工程等經費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5%~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1,472,000元。 |
1 | 年 | 54,800,000 | 54,800,000 | ||
| 1.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 4期追加經費,總經費 125,304,000元,補助款 122,170,000元、市款3,134,000 元,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4年 度編列65,304,000元、115年度 編列60,000,000元),其中114 年度編列65,304,000元,補助 款62,170,000元、市款 3,134,000元,依據內政部國土 管理署113年3月28日國署水建 字第1131047756號函、113年6 月12日國署水建字第 1131094926號函及內政部113 年8月14日內授國水建字第 1130809407號函辦理,其中 49,604,000元經臺南市議會113 年7月2日南議工務字第 1130005648號函及113年8月28 日南議工務字第1130007549號 函同意墊付並辦理轉正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2,403,000元,114年度編列 1,252,000元。 |
1 | 年 | 65,304,000 | 65,304,000 | ||
| 1.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 5期,總經費216,100,000元, 補助款168,558,000元、市款 47,542,000元,分年編列預算 辦理(114年度編列166,500,000 元、115年度編列49,600,000 元),其中114年度編列 166,500,000元,補助款 129,870,000元、市款 36,630,000元,依據內政部國 土管理署113年7月3日國署水 營字第1131106314號函辦理, |
1 | 年 | 166,500,000 | 166,500,000 | ||
| 其中8,380,000元經臺南市議會 113年8月28日南議工務字第 1130007558號函同意墊付並辦 理轉正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3,311,000元,114年度編列 2,551,000元。 |
0 | |||||
| 1.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竹溪 水岸改善及環境營造(補助款 5,500,000元、市款1,552,000 元,依據內政部113年4月2日 內授國水建字第1130803247號 函及臺南市議會113年7月2日 南議工務字第1130005657號函 同意墊付並辦理轉正)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3%~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236,000 元。 |
1 | 年 | 7,052,000 | 7,052,000 | ||
| 1.一百十二年暴潮及海葵等颱風豪雨緊急改善工程-安南區 土城仔排水防潮閘門治理工程 (補助款117,000,000元、市款 33,000,000元,依據經濟部113 年1月10日經授水字第 11300501181號函及臺南市議 會113年3月20日南議工務字第 1130001551號函同意墊付並辦 理轉正)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2,650,000元。 |
1 | 年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 1.一百十二年暴潮及海葵等颱風豪雨緊急改善工程-臺南市 安平區安平運河防潮設施改善 計畫(補助款35,000,000元、市 款15,000,000元,依據內政部 國土管理署113年1月11日國署 水建字第1131006574號函及臺 南市議會113年3月20日南議工 務字第1130001552號函同意墊 付並辦理轉正)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2.5%~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
1 | 年 | 50,000,000 | 50,000,000 | ||
| 1,400,000元。 | 0 | |||||
| 1.113年度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臺南市安南區 同德公園逕流分擔措施建置 (全部補助款21,700,000元,依 據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113年3月20日水六規字第 11303008490號函及臺南市議 會113年7月2日南議工務字第 1130005656號函同意墊付並辦 理轉正)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3%~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676,000 元。 |
1 | 年 | 21,700,000 | 21,700,000 | ||
| 1.113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土石銷貨成本之公益支出-臺南 市安南區府安路四段堤頂休憩 設施工程(全部補助款 1,405,000元,依據經濟部水利 署第六河川分署113年5月27日 水六管字第11353037590號函 及臺南市議會113年8月28日南 議工務字第1130007556號函同 意墊付並辦理轉正)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3.5%估 算工程管理費計49,000元。 |
1 | 年 | 1,405,000 | 1,405,000 | ||
| 114年度臺南市海岸環境設施管理維護工程等經費(港務公 司盈餘分配),依據臺灣港務 股份有限公司113年6月13日港 總會字第11307403844號函辦 理 |
1 | 年 | 4,000,000 | 4,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