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7,501,000 元()
計畫內容
1.植物園營運管理:
(1)配合國家植物園方舟計畫(第二期),辦理臺北植物
園、福山植物園、蓮華池藥用植物園、埤子頭植物
園、嘉義樹木園、恆春熱帶植物園等經常性營運及
維護工作。
(2)配合國家植物園方舟計畫(第二期),辦理六龜研究
中心、太麻里研究中心進行臺灣特稀有植物採集、
繁殖、培育等保種工作。
(3)辦理臺北植物園、福山植物園、蓮華池藥用植物園
、埤子頭植物園、嘉義樹木園、恆春熱帶植物園等
解說教育服務及活動策展工作,以各植物園為基地
,建構特稀有植物保種與推廣教育網絡。
(4)辦理臺灣特稀有植物培育繁殖工作。
(5)老舊硬體設施、展示場所、動線鋪面之整建改善。
(6)辦理埤子頭植物園植栽展示與景觀設施整建工程、
田代園區主題工程。
2.辦理會館及展示場所經營與林業服務等業務。
3.全國種樹諮詢中心:
(1)樹種推薦與原生植物推廣: 核心目標在於推動原生
鄉土樹種,以解決外來種不適應環境或造成生態干
擾的問題。計畫將依據臺灣四大區域(北、中、南
、東)及微氣候場域(濱海、市區、郊區、山區)
之特性,針對喬木與灌木進行適地適種評估。特別
針對行道樹、校園與公園,提供避免側根破壞路面
、避開果實巨大或有毒性等風險樹種的專業建議。
(2)全生命週期植栽技術諮詢: 提供從選苗到定植的標
準化指引。內容涵蓋植穴規格、客土改良、土團挖
掘技術、以及依據樹種特性(常綠、落葉、針葉、
棕櫚類)建議之最佳栽種季節。
(3)科學化維護與都市林風險管理: 針對都市森林作為
「綠肺」的功能,建立全國一致的維管標準。諮詢
服務包括標準修剪技術、環境友善除草、及精準施
肥預防病蟲害。同時強化樹木健檢與風險評估,透
過目視與儀器檢測及早發現結構缺陷,維護公共安
全。
預期成果
1.植物園營運管理:
(1)完成臺北植物園、福山植物園、蓮華池藥用植物園
、埤子頭植物園、嘉義樹木園、恆春熱帶植物園等
經常性營運及維護工作。
(2)完成六龜研究中心、太麻里研究中心進行臺灣特稀
有植物採集、繁殖、培育等保種工作。
(3)完成國家植物園系統解說教育服務及活動策展。針
對植物園及自然教育推廣需要,辦理解說教育志工
培訓至少1,200人次,並對外提供1.2萬人次解說服
務。預期年造訪人次達140萬、網頁服務人次30萬,
並以維持遊客滿意度85%為目標。
(4)重新整修埤子頭植物園植栽展示與景觀設施,成為
植物園保種、展示與解說教育場所。
(5)田代園區主題工程,於恆春研究中心恆春熱帶植物
園內,以日治時植物學家田代安定先生為主題建立
田代安定紀念園區,成為南部重要的植物展示教育
場域,平衡臺灣區域發展,同時持續創造當地就業
環境,並作為官方與地方人民團體合作活絡地區經
濟發展之模式。
2.推廣林業知識及提高服務效能。
3.全國種樹諮詢中心:
(1)提升植栽存活率與生態穩定性: 透過精準推薦鄉土
樹種,降低因環境不適導致的夭折率,並協助各單
位減少長期維護成本及資源浪費。
(2)落實專業化維護文化: 藉由各類職工教育訓練,普
及正確的修剪與健檢觀念,確保都市綠網具備美學
、生態與減災功能。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6預算 | 115預算 | 115差異 | 115比例 |
|---|---|---|---|---|---|---|---|---|---|
| 02 | 會館及展示場所經營 |
本分支計畫計編列65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55千元。 (1)水電費100千元。 (2)郵資、電話、網路通訊等費用20千元。 (3)電腦及資訊作業系統維護費等10千元。 (4)租用影印機及各項活動場地租金等10千元 。 (5)遴用短期專業人士協助辦理業務等費用320 千元。 (6)辦公用具、文具紙張及清潔用品等65千元 。 (7)辦理各項業務所需之印刷及環境維護等費 用20千元。 (8)辦公廳舍及其他建築修繕等費用50千元。 (9)各項機械設備之保養維修費用60千元。 |
655,000 | 655,000 | 0 | 0.00% | |||
| 2000 | 業務費 | 655,000 | 655,000 | 0 | 0.00% | ||||
| 2006 | 水電費 | 100,000 | 120,000 | -20,000 | -16.67% | ||||
| 2009 | 通訊費 | 20,000 | 40,000 | -20,000 | -5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10,000 | 10,000 | 0 | 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10,000 | 10,000 | 0 | 0.0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320,000 | 230,000 | 90,000 | 39.13% | ||||
| 2051 | 物品 | 65,000 | 55,000 | 10,000 | 18.18%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2063 | 房屋建築養護費 | 50,000 | 50,000 | 0 | 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60,000 | 50,000 | 10,000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