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水利署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035,84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水利政策及法規企劃。
2.辦理水文資料及技術發展業務。
3.積極推動各項水環境策進工作,辦理水環境教育、宣導
推廣、評比競賽及績優成果表揚等工作。
4.辦理離島用水差價補貼,合理調整水價以健全自來水事
業經營體質。
5.依據自來水法第12條之2第1項:農業使用者之水源保育
與回饋費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助。
6.辦理防救災業務、淡水河長期水理觀測業務,洪水預報
及濁水溪防洪預警報系統維護運作,防救災教育訓練與
宣導,提升旱災防救意識。
預期成果
1.完成水利政策與中長程計畫之規劃,落實水利政策推動
、法律技術協助等政策企劃,參與國際交流合作計畫與
會議,建立與先進國家合作交流管道與機制。
2.水文資料建立、管理、調查與補注試驗研究,達到水資
源永續利用之目標。
3.提升水環境品質,減緩水源開發壓力,加強民眾愛護水
環境意識;提升居民用水生活品質及落實水環境教育紮
根工作;鼓勵民間投入國內用水環境技術改善,提升國
內用水環境。
4.落實政府照顧離島居民之美意,並建立合理水價調整機
制。
5.對於因水質水量保護區劃設而導致權益受損的居民,將
因水源保育與回饋之徵收,有回饋補助之經費來源,補
助農民繳交水源保育回饋費,並落實「受益者付費、受
限者得償」的精神。
6.加強全民防災意識,減輕災害損失;健全(水)旱災災害
防救體系,強化旱災害預防措施。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6預算 |
|---|---|---|---|---|---|---|
| 04 | 防救災計畫 |
辦理防救災業務、淡水河長期水理觀測業務、洪 水預報及濁水溪防洪警報系統維護運作等,計需 1,350千元(經常門): 1.防救災業務、值勤應變即時傳輸電話、影印機 租金等,計需215千元。 2.聘請專家辦理防救災審核、災害緊急應變措施 期間協助防救預報對策研擬出席費等,計需98 千元。 3.印刷報告、雜支經費等,計需671千元。 4.水旱災業務督導、參加會議旅費等,計需366 千元。 |
1,350,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350,000 | ||||
| 2009 | 通訊費 | 200,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15,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98,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671,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3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