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56頁
預算機關
水利署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035,84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水利政策及法規企劃。 2.辦理水文資料及技術發展業務。 3.積極推動各項水環境策進工作,辦理水環境教育、宣導  推廣、評比競賽及績優成果表揚等工作。 4.辦理離島用水差價補貼,合理調整水價以健全自來水事  業經營體質。 5.依據自來水法第12條之2第1項:農業使用者之水源保育  與回饋費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助。 6.辦理防救災業務、淡水河長期水理觀測業務,洪水預報  及濁水溪防洪預警報系統維護運作,防救災教育訓練與  宣導,提升旱災防救意識。  
預期成果
1.完成水利政策與中長程計畫之規劃,落實水利政策推動  、法律技術協助等政策企劃,參與國際交流合作計畫與  會議,建立與先進國家合作交流管道與機制。 2.水文資料建立、管理、調查與補注試驗研究,達到水資  源永續利用之目標。 3.提升水環境品質,減緩水源開發壓力,加強民眾愛護水  環境意識;提升居民用水生活品質及落實水環境教育紮  根工作;鼓勵民間投入國內用水環境技術改善,提升國  內用水環境。 4.落實政府照顧離島居民之美意,並建立合理水價調整機  制。 5.對於因水質水量保護區劃設而導致權益受損的居民,將  因水源保育與回饋之徵收,有回饋補助之經費來源,補  助農民繳交水源保育回饋費,並落實「受益者付費、受  限者得償」的精神。 6.加強全民防災意識,減輕災害損失;健全(水)旱災災害  防救體系,強化旱災害預防措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04 防救災計畫 辦理防救災業務、淡水河長期水理觀測業務、洪
水預報及濁水溪防洪警報系統維護運作等,計需
1,350千元(經常門):
1.防救災業務、值勤應變即時傳輸電話、影印機
 租金等,計需215千元。
2.聘請專家辦理防救災審核、災害緊急應變措施
 期間協助防救預報對策研擬出席費等,計需98
 千元。
3.印刷報告、雜支經費等,計需671千元。
4.水旱災業務督導、參加會議旅費等,計需366
 千元。
1,350,000
2000 業務費 1,350,000
2009 通訊費 20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8,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71,000
2072 國內旅費 36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