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水利署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035,84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水利政策及法規企劃。
2.辦理水文資料及技術發展業務。
3.積極推動各項水環境策進工作,辦理水環境教育、宣導
推廣、評比競賽及績優成果表揚等工作。
4.辦理離島用水差價補貼,合理調整水價以健全自來水事
業經營體質。
5.依據自來水法第12條之2第1項:農業使用者之水源保育
與回饋費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助。
6.辦理防救災業務、淡水河長期水理觀測業務,洪水預報
及濁水溪防洪預警報系統維護運作,防救災教育訓練與
宣導,提升旱災防救意識。
預期成果
1.完成水利政策與中長程計畫之規劃,落實水利政策推動
、法律技術協助等政策企劃,參與國際交流合作計畫與
會議,建立與先進國家合作交流管道與機制。
2.水文資料建立、管理、調查與補注試驗研究,達到水資
源永續利用之目標。
3.提升水環境品質,減緩水源開發壓力,加強民眾愛護水
環境意識;提升居民用水生活品質及落實水環境教育紮
根工作;鼓勵民間投入國內用水環境技術改善,提升國
內用水環境。
4.落實政府照顧離島居民之美意,並建立合理水價調整機
制。
5.對於因水質水量保護區劃設而導致權益受損的居民,將
因水源保育與回饋之徵收,有回饋補助之經費來源,補
助農民繳交水源保育回饋費,並落實「受益者付費、受
限者得償」的精神。
6.加強全民防災意識,減輕災害損失;健全(水)旱災災害
防救體系,強化旱災害預防措施。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6預算 |
|---|---|---|---|---|---|---|
| 01 | 水利綜合業務 |
辦理水利政策及法規企劃,計需5,205千元(經常 門): 1.電話通訊費、影印機設備租金及水利政策及法 規計畫審查案件出席費等,計需290千元。 2.委託辦理水利年報彙編計畫等,計需1,350千 元。 3.繳納學術團體或專業組織會費、購置公務用文 具紙張、書刊、雜誌、印製年報、週月曆、筆 記本、公務賀卡及各類水資源活動、報告、簡 介之印製等,計需1,812千元。 4.各地區水資源審議、現勘、座談、宣導及參加 國外地區研討會之旅費與市區開會洽公短程車 資等,計需1,703千元。 5.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水資源之經營、管理、保育 、利用、防災及救災教育推廣工作之研討會等 ,計需50千元。 |
5,205,000 | |||
| 2000 | 業務費 | 5,155,000 | ||||
| 2009 | 通訊費 | 150,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62,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78,000 | ||||
| 2039 | 委辦費 | 1,350,000 | ||||
| 2042 | 國際組織會費 | 110,000 | ||||
| 2045 | 國內組織會費 | 327,000 | ||||
| 2051 | 物品 | 85,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29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193,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505,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5,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50,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