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農業部漁業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34頁
預算機關
農業部漁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917,376,000 元(
計畫內容
1.綜理本署年度施政計畫、漁業產銷與發展、漁業經濟與  漁產品國際貿易政策、漁業資訊電子化及落實漁港管理  。 2.加強漁船員管理及維護漁業作業秩序,規劃推動沿近海  漁業資源保育;辦理漁船航程紀錄器維護及汰換;辦理  強化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經營管理。 3.促進遠洋漁船遵守國際規範,永續經營遠洋漁業產業;  持續參與國際組織,維護遠洋漁船權益;提升資源研究  品質,提高我國國際漁業領導地位;辦理專案收購遠洋  大型鮪延繩釣漁船及魷釣漁船相關事宜。 4.落實勞動條件、強化生活條件與社會保障、強化仲介管  理、監測管理機制能量、加強權宜船管理、建立深化國  際合作及宣導共善夥伴關係。 5.即時掌握魚價變動資料、分析重要魚種之行情趨勢,並  蒐集與瞭解魚價波動原因,與建置全國性漁產品產銷行  情資訊即時系統;輔導漁民(業)團體事業發展,健全漁  業推廣體制;確保漁船和漁民作業安全,營造優質作業  環境;建立我國漁產品優質形象,擴大我國漁產品國內  外市場;落實水產飼料管理工作,確保養殖水產品衛生  安全;落實漁民福利救助,辦理漁船與漁民之海上作業  保險、海難救助及慰問。強化養殖產業基礎資料調查,  精準掌握我國養殖生產現況,落實總量控管與生產調節  ,引導產業依據市場需求轉型為計畫性生產模式。強化  養殖場衛生安全與疫病監控,提升水產品品質,增強國  際通路供貨能力,落實水產品源頭安全管理,確保國產  水產品品質。 6.為提升漁船幹部船員專業能力,辦理各級幹部訓練班,  提供符合國際公約要求之課程,辦理一般船員基本安全  訓練及漁船幹部訓練;並辦理本署巡護船及訓練船之營  運管理。 7.辦理獎勵休漁計畫,鼓勵漁民自願性休漁,降低漁獲努  力量之投入,以養護漁業資源,促進永續漁業發展。 8.辦理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補貼。  
預期成果
1.辦理計畫管考工作,掌握本署計畫執行情形及進度,提  升計畫實資訊應用系統,充實漁業資訊網內容,強化漁  會共用軟體與漁業管理效能,縮短城鄉數位落差,並加  強統計調查資料正確性,提高產業競爭力;提升前鎮等  9處第一類漁港經營管理績效,維繫漁港機能。 2.推動沿近海漁業資源保育區及強化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  區經營管理、環境敏感區等之保育宣導及自主管理機制  ;推動娛樂漁業漁船經營管理及航行安全,並加強休閒  服務品質及確保消費者安全。 3.研析國際漁業規範,以供參與國際組織參考;參加多場  次國際漁業組織會議,維護遠洋作業權益;舉行雙邊漁  業會談,推動國際漁業合作管理;拓展國內大宗魚貨市  場,減少依賴國外市場壓力,達到產銷調節效果;加強  國內外漁業基地業務,確實掌控漁船動態及外來船員資  料,繼續輔導漁船措施以維產業永續經營。 4.每年參與10個以上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維持我國參與權  利。藉由參與機會研商漁獲配額分配及管理措施等議題  ,維持漁獲配額分配與我國船隊相稱。 5.打擊非法漁業行為,使我國漁船每年被國際漁業管理組  織列入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IUU)漁船名單船數不  超過5艘;落實公海登臨及港口檢查,每年抽檢船數達5  %,以降低漁船違規事件發生;因應國際趨勢監控漁船  船位,對公海作業漁船船位掌握達95%以上;因應各區  域性漁業管理組織(RFMOs)對觀察員涵蓋率之要求,針  對遠洋漁船派遣觀察員之涵蓋率達5%以上。 6.有效落實薪資給付,解決或減少債務束縛問題;確立出  勤紀錄記載,避免工時過長爭議;新建漁船符合ILO-C1  88標準接軌國際;確保漁船外籍船員於海上、陸上均有  適當生活照護;提升境內僱用外籍船員勞工保險投保率  ;強化仲介管理,降低外籍船員行蹤不明比例;公開外  籍船員權益資訊,船員申訴管道更多元化,促進保障其  工作權益;提高遠洋漁船經營者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勞  資更和諧。 7.掌握全球漁產品產銷資訊概況,促進供需均衡,穩定漁  產品市場價格;健全水產品安全管理體制,建立與落實  衛生管理;促進漁業升級,提升養殖產業競爭力;保障  漁民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及照顧漁民基本需求,輔導  漁民(業)團體健全管理。完善整體產業鏈供應情資,以  全面性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布局。建立優良種苗生產體系  ,降低後端養殖戶承接風險,提升我國水產種苗外銷質  與量。動態分析與預測產地與市場供需狀況,適時啟動  產銷調節措施,將產銷失衡發生率降至最低。強化產地  標示輔導作業,建立優良國產品牌價值,穩定國產水產  品生產供應量。擴大辦理登錄場制度,標準化養殖生產  模式,達到安全溯源、環境友善等目的為加入CPTPP做  好準備,拓展多元市場通路。 8.培育漁船漁航、輪機、電信等各級幹部船員及普通船員  ,提高船員專業能力,以確保漁船(民)海上作業安全。 9.預計輔導約10,000艘漁船(筏)參與休漁計畫,每船(筏)  自願性休漁120天,計減少約1,200,000船-天之漁獲努  力量。 10.實施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政策,核實核算優惠用油   量,減少漁船主購油資金負擔。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9 漁業用油補貼 本分支計畫辦理內容如下:
1.依據「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辦理漁業
 用油差額補貼,係為照顧漁民與顧及現階段漁
 業困境,減少漁民負擔,乃持續編列預算補貼
 漁船用油價差。
2.獎補助費1,793,050千元,係用以歸墊油品公
 司代墊之甲種、乙種及丙種漁船油優惠油價補
 貼款,並補貼漁業人漁船用汽油優惠油價差額
 。
1,793,050,000 1,893,692,000 -100,642,000 -5.31%
4000 獎補助費 1,793,050,000 1,893,692,000 -100,642,000 -5.31%
4075 差額補貼 1,793,050,000 1,893,692,000 -100,642,000 -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