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農業部漁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917,376,000 元()
計畫內容
1.綜理本署年度施政計畫、漁業產銷與發展、漁業經濟與
漁產品國際貿易政策、漁業資訊電子化及落實漁港管理
。
2.加強漁船員管理及維護漁業作業秩序,規劃推動沿近海
漁業資源保育;辦理漁船航程紀錄器維護及汰換;辦理
強化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經營管理。
3.促進遠洋漁船遵守國際規範,永續經營遠洋漁業產業;
持續參與國際組織,維護遠洋漁船權益;提升資源研究
品質,提高我國國際漁業領導地位;辦理專案收購遠洋
大型鮪延繩釣漁船及魷釣漁船相關事宜。
4.落實勞動條件、強化生活條件與社會保障、強化仲介管
理、監測管理機制能量、加強權宜船管理、建立深化國
際合作及宣導共善夥伴關係。
5.即時掌握魚價變動資料、分析重要魚種之行情趨勢,並
蒐集與瞭解魚價波動原因,與建置全國性漁產品產銷行
情資訊即時系統;輔導漁民(業)團體事業發展,健全漁
業推廣體制;確保漁船和漁民作業安全,營造優質作業
環境;建立我國漁產品優質形象,擴大我國漁產品國內
外市場;落實水產飼料管理工作,確保養殖水產品衛生
安全;落實漁民福利救助,辦理漁船與漁民之海上作業
保險、海難救助及慰問。強化養殖產業基礎資料調查,
精準掌握我國養殖生產現況,落實總量控管與生產調節
,引導產業依據市場需求轉型為計畫性生產模式。強化
養殖場衛生安全與疫病監控,提升水產品品質,增強國
際通路供貨能力,落實水產品源頭安全管理,確保國產
水產品品質。
6.為提升漁船幹部船員專業能力,辦理各級幹部訓練班,
提供符合國際公約要求之課程,辦理一般船員基本安全
訓練及漁船幹部訓練;並辦理本署巡護船及訓練船之營
運管理。
7.辦理獎勵休漁計畫,鼓勵漁民自願性休漁,降低漁獲努
力量之投入,以養護漁業資源,促進永續漁業發展。
8.辦理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補貼。
預期成果
1.辦理計畫管考工作,掌握本署計畫執行情形及進度,提
升計畫實資訊應用系統,充實漁業資訊網內容,強化漁
會共用軟體與漁業管理效能,縮短城鄉數位落差,並加
強統計調查資料正確性,提高產業競爭力;提升前鎮等
9處第一類漁港經營管理績效,維繫漁港機能。
2.推動沿近海漁業資源保育區及強化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
區經營管理、環境敏感區等之保育宣導及自主管理機制
;推動娛樂漁業漁船經營管理及航行安全,並加強休閒
服務品質及確保消費者安全。
3.研析國際漁業規範,以供參與國際組織參考;參加多場
次國際漁業組織會議,維護遠洋作業權益;舉行雙邊漁
業會談,推動國際漁業合作管理;拓展國內大宗魚貨市
場,減少依賴國外市場壓力,達到產銷調節效果;加強
國內外漁業基地業務,確實掌控漁船動態及外來船員資
料,繼續輔導漁船措施以維產業永續經營。
4.每年參與10個以上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維持我國參與權
利。藉由參與機會研商漁獲配額分配及管理措施等議題
,維持漁獲配額分配與我國船隊相稱。
5.打擊非法漁業行為,使我國漁船每年被國際漁業管理組
織列入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IUU)漁船名單船數不
超過5艘;落實公海登臨及港口檢查,每年抽檢船數達5
%,以降低漁船違規事件發生;因應國際趨勢監控漁船
船位,對公海作業漁船船位掌握達95%以上;因應各區
域性漁業管理組織(RFMOs)對觀察員涵蓋率之要求,針
對遠洋漁船派遣觀察員之涵蓋率達5%以上。
6.有效落實薪資給付,解決或減少債務束縛問題;確立出
勤紀錄記載,避免工時過長爭議;新建漁船符合ILO-C1
88標準接軌國際;確保漁船外籍船員於海上、陸上均有
適當生活照護;提升境內僱用外籍船員勞工保險投保率
;強化仲介管理,降低外籍船員行蹤不明比例;公開外
籍船員權益資訊,船員申訴管道更多元化,促進保障其
工作權益;提高遠洋漁船經營者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勞
資更和諧。
7.掌握全球漁產品產銷資訊概況,促進供需均衡,穩定漁
產品市場價格;健全水產品安全管理體制,建立與落實
衛生管理;促進漁業升級,提升養殖產業競爭力;保障
漁民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及照顧漁民基本需求,輔導
漁民(業)團體健全管理。完善整體產業鏈供應情資,以
全面性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布局。建立優良種苗生產體系
,降低後端養殖戶承接風險,提升我國水產種苗外銷質
與量。動態分析與預測產地與市場供需狀況,適時啟動
產銷調節措施,將產銷失衡發生率降至最低。強化產地
標示輔導作業,建立優良國產品牌價值,穩定國產水產
品生產供應量。擴大辦理登錄場制度,標準化養殖生產
模式,達到安全溯源、環境友善等目的為加入CPTPP做
好準備,拓展多元市場通路。
8.培育漁船漁航、輪機、電信等各級幹部船員及普通船員
,提高船員專業能力,以確保漁船(民)海上作業安全。
9.預計輔導約10,000艘漁船(筏)參與休漁計畫,每船(筏)
自願性休漁120天,計減少約1,200,000船-天之漁獲努
力量。
10.實施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政策,核實核算優惠用油
量,減少漁船主購油資金負擔。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5 | 養殖漁業管理 |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1年8月2日院臺農字第111001903 8號函核定之「養殖管理及輔導量能提升計畫 」辦理,計畫總經費1,579,158千元,中央負 擔1,561,354千元,執行期間112至115年,以 前年度法定預算數1,120,239千元,本年度續 編最後1年經費441,115千元,本科目編列440, 732千元。 2.依據行政院112年11月28日院臺農字第1121034 579號函核定之「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 管理與行銷計畫(113-116年)」辦理,計畫總 經費6,056,000千元,執行期間113至116年, 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2,992,828千元,本年度 續編第3年經費1,709,842千元,未來年度經費 需求數1,353,330千元,本科目編列29,333千 元。 3.精進養殖源頭管理機制。 4.強化水產品溯源管理及登錄場制度。 5.推動水產養殖用電優惠減免及辦理電價凍漲差 額。 6.加強水產驗證與標章水產品管理及輔導。 7.健全養殖漁業管理。 8.水產飼料查驗及管理工作。 9.輔導發展團膳副食供應業務。 10.建立魚價查報機制穩定產銷,發展優質漁產 品。 11.業務費100,021千元,包括: (1)水電費272千元。 (2)郵資、電話通訊費等287千元。 (3)影印機租金等費用180千元。 (4)邀請專家學者出席養殖漁業管理相關審查 會議之出席費或書面審查費等434千元,邀 請專家學者協助辦理研習及宣導活動講師 鐘點費等30千元,合共464千元。 (5)委辦費90,356千元,包括: <1>委託相關學術或檢驗單位執行水產飼料 品質監測等735千元。 <2>委託辦理查核輸外水產品合格登錄場衛 生安全等21,000千元。 <3>委託辦理養殖漁業管理及相關系統資料 整合及應用等14,600千元。 <4>委託辦理水產品檢驗資訊系統優化1,400 千元。 <5>委託辦理鰻魚放養許可制度及審核外銷 鰻魚生產管理證明等9,000千元。 <6>委託辦理輔導觀賞魚登陸場(含中轉場) 取得3年長期監測疾病合格等19,500千元 。 <7>委託辦理高風險魚種養殖環境檢測,調 查養殖場藥物殘留等11,121千元。 <8>委託辦理驗證制度相關作業等11,000千 元。 <9>委託辦理溯源水產品安全品質抽驗監測 ,及動物用藥輔導2,000千元。 (6)參加中華民國海洋事務與政策協會、台灣 水產協會及台灣農學會等團體之常年會費2 0千元。 (7)購置辦公用品、文具紙張、報章雜誌、電 腦用品及相關耗材等328千元,抽驗水產飼 料所需材料費等12千元,合共340千元。 (8)辦理漁業產銷及企業經營之教育等2,300千 元,文書處理等一般庶務性工作1,013千元 ,印製各項業務報告資料及其他清潔等各 項事務費用2,658千元,合共5,971千元。 (9)國內旅費1,600千元。 (10)國外旅費531千元,包括: <1>參加國際鰻魚合作相關會議256千元。 <2>參加世界水產養殖學會年會(WAS)172千 元。 <3>研習現代魚市場及加工儲運等冷鏈物流 體系之食品安全及環境衛生管理模式103 千元。 12.設備及投資3,055千元,包括: (1)辦理現有資訊系統軟硬體汰換、升級等事 務所需經費2,805千元 (2)購置各項事務設備等250千元。 13.獎補助費1,611,459千元,包括: (1)補助國立大專院校協助辦理強化獸醫師產 區駐點輔導作業等3,000千元。 (2)補助國立大專院校協助辦理養殖場環境檢 測等作業18,632千元。 (3)捐助漁會辦理輔導發展團膳副食供應業務 等140千元。 (4)捐助各魚市場及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溯 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2 7,333千元。 (5)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養殖漁業放養 量調查等25,800千元。 (6)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輔導輸外水產 品養殖場登錄管理及石斑魚用餌料進口作 業等11,000千元。 (7)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輔導大宗養殖 魚種計畫型生產及優良生產管理模式示範 計畫等7,000千元。 (8)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觀賞魚登錄場 管理輔導等作業4,860千元。 (9)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推動種苗源頭 溯源管理等事宜19,000千元。 (10)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養殖場環境檢 測等作業4,200千元。 (11)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調查、蒐集、 建置水產品市場行情資料庫等9,000千元 。 (12)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產銷履歷相關 輔導作業72,814千元。 (13)辦理汙染地區魚塭休養補償費5千元。 (14)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29條第2項規定,農 業動力用電費用,不採累進計算,停用期 間,免收基本費。前項優惠減免措施及電 價凍漲差額原由台電公司自行吸收,自11 4年度起改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 算支應,其中水產養殖用電優惠減免及電 價凍漲差額部分,本年度預估應負擔經費 1,408,675千元。 |
1,714,535,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00,021,000 | 34,816,000 | 65,205,000 | 187.28% | ||||
| 2006 | 水電費 | 272,000 | |||||||
| 2009 | 通訊費 | 287,000 | 580,000 | -293,000 | -50.52%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180,000 | 600,000 | -420,000 | -7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464,000 | 1,600,000 | -1,136,000 | -71.00% | ||||
| 2039 | 委辦費 | 90,356,000 | 7,863,000 | 82,493,000 | 1,049.13% | ||||
| 2045 | 國內組織會費 | 20,000 | 20,000 | 0 | 0.00% | ||||
| 2051 | 物品 | 340,000 | 8,479,000 | -8,139,000 | -95.99%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5,971,000 | 4,125,000 | 1,846,000 | 44.75%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600,000 | 500,000 | 1,100,000 | 22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531,000 | 146,000 | 385,000 | 263.7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3,055,000 | 900,000 | 2,155,000 | 239.44%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2,805,000 | 200,000 | 2,605,000 | 1,302.5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250,000 | 300,000 | -50,000 | -16.67%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611,459,000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21,632,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81,147,000 | |||||||
| 4065 |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5,000 | |||||||
| 4075 | 差額補貼 | 1,408,67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