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61,262,000 元()
計畫內容
1.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之研議與推動。
2.統整表演及視覺藝術資源,建構藝文創作自由的支持體
系,確保藝術文化的自主表達。
3.辦理文化體驗教育計畫,培育藝文欣賞人口。
4.推動藝文人才整體政策,辦理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計畫。
5.推動公共藝術政策。
6.辦理藝術銀行計畫。
7.辦理藝文場館科藝創新計畫。
8.鼓勵辦理藝術展會,建立產業交易及媒合平臺。
9.補助辦理桃園市立美術館興建計畫。
10.臺灣視覺藝術能量提升計畫。
11.表演藝術品牌團隊扶植計畫。
12.重建臺灣藝術史2.0計畫。
13.地方藝文場館深耕計畫。
計畫內容:
1.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之研議與推動。
2.統整表演及視覺藝術資源,建構藝文創作自由的支持體
系,確保藝術文化的自主表達。
3.辦理文化體驗教育計畫,培育藝文欣賞人口。
4.推動藝文人才整體政策,辦理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計畫。
5.推動公共藝術政策。
6.辦理藝術銀行計畫。
7.辦理藝文場館科藝創新計畫。
8.鼓勵辦理藝術展會,建立產業交易及媒合平臺。
9.補助辦理桃園市立美術館興建計畫。
10.臺灣視覺藝術能量提升計畫。
11.表演藝術品牌團隊扶植計畫。
12.重建臺灣藝術史2.0計畫。
13.地方藝文場館深耕計畫。
預期成果
1.推動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支持藝文創作與表達的自由
,健全藝文生態系發展,鼓勵多元及實驗性藝術創作。
2.推動藝術深耕,再造文化治理,推動臺灣藝術經典再現
,支持藝文扎根與傳承。
3.透過文化體驗教育,培養藝文欣賞人口,培植藝文美感
素養與生活美學。
4.透過提供人才培育、創作發表及拓展國際視野等機會,
支持青年藝術家創作的第一哩路。
5.建置國際藝術交流平臺,辦理青年藝術家海外駐村,多
面向拓展文化網絡。
6.輔導推動公共藝術設置,培育公共藝術人才,鼓勵公眾
透過藝術計畫啟發公民美學。
7.透過藝術銀行計畫,扶植具潛力青年藝術家,讓藝術作
品進入公共空間展出,提升被認識、被看見的機會。
8.支持科技藝術創作及展演,深化藝術文化與科技跨域結
合。
9.活絡藝術產業交易,協助業者拓展國內外市場及提升國
際知名度。
10.提升表演藝術臺灣品牌團隊營運量能及國際能見度,
建立表演藝術市場國際識別度。
11.支持媒合駐館、青少年節目開發、扶植傑團等多元類
型表演藝術創作、研究等計畫,鼓勵創作並培養藝文
欣賞人口。
12.提升臺灣視覺藝術能量與支持品牌開展,強化推介臺
灣藝術家及其作品進入國際藝術市場。
預期成果:
1.推動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支持藝文創作與表達的自由
,健全藝文生態系發展,鼓勵多元及實驗性藝術創作。
2.推動藝術深耕,再造文化治理,推動臺灣藝術經典再現
,支持藝文扎根與傳承。
3.透過文化體驗教育,培養藝文欣賞人口,培植藝文美感
素養與生活美學。
4.透過提供人才培育、創作發表及拓展國際視野等機會,
支持青年藝術家創作的第一哩路。
5.建置國際藝術交流平臺,辦理青年藝術家海外駐村,多
面向拓展文化網絡。
6.輔導推動公共藝術設置,培育公共藝術人才,鼓勵公眾
透過藝術計畫啟發公民美學。
7.透過藝術銀行計畫,扶植具潛力青年藝術家,讓藝術作
品進入公共空間展出,提升被認識、被看見的機會。
8.支持科技藝術創作及展演,深化藝術文化與科技跨域結
合。
9.活絡藝術產業交易,協助業者拓展國內外市場及提升國
際知名度。
10.提升表演藝術臺灣品牌團隊營運量能及國際能見度,
建立表演藝術市場國際識別度。
11.支持媒合駐館、青少年節目開發、扶植傑團等多元類
型表演藝術創作、研究等計畫,鼓勵創作並培養藝文
欣賞人口。
12.提升臺灣視覺藝術能量與支持品牌開展,強化推介臺
灣藝術家及其作品進入國際藝術市場。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7 | 視覺藝術能量提升計畫 | 匯聚臺流文化黑潮1plus4-T-content plan 202 3暨2024~2027臺流文化內容躍升計畫奉行政院1 12年8月1日院臺文字第1121029896號函核定,計 畫總經費10,000,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13至116 年,113至114年已編列5,671,203千元,本年度 續編第3年經費2,720,624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 104,200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相關業務審查會議、專案評估及各項計畫 工作會議所需之學者專家出席費等,及各項業 務所需相關行政作業費用,計列1,000千元。 2.補助辦理以中壯世代藝術家為主題之展覽、國 際拓展等計畫,以支持藝術創作基礎、提升臺 灣視覺藝術能量等事務,計列84,200千元。 3.補助推介臺灣藝術家及其作品進入國際藝術市 場,提高參與國際重要展會能見度,計列19,0 00千元。 |
104,200,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200,000 | 100,500,000 | -99,300,000 | -98.81%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50,000 | 8,600,000 | -8,250,000 | -95.93%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550,000 | 91,350,000 | -90,800,000 | -99.4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300,000 | 210,000 | 90,000 | 42.86%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03,000,000 | 59,500,000 | 43,500,000 | 73.11%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50,000,000 | 6,900,000 | 43,100,000 | 624.64% | ||||
| 4045 | 對私校之獎助 | 1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0 | 1,000.00% | ||||
| 4090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42,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