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移民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1頁
預算機關
移民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77,281,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執行海外各類入出境案件審理及發證、協緝遣返外  逃通緝犯及協助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案件,並與駐在國當  地警察、移民機關建立良好關係,提升反恐、毒品情資  交流、打擊人口販運與走私及國境安全管理之合作。 2.建構優質資通訊系統,強化安全透明效率之施政措施,  落實智慧政府創新服務目標。 3.擬訂並執行移民政策與法令、強化移民輔導、嚴密外來  人口居留定居審核、健全移民業務機構管理並辦理移民  專業人員訓練;落實推動防制人口販運行動計畫。 4.掌理入出國政策之擬訂、施政計畫及重要方案之研究發  展、管制考核及其他入出國事項,規劃移入人口停留管  理、大陸地區人民入境停留管理。 5.執行外來人口移民服務、入出國管理、面談、查察、查  處、收容管理及遣送事宜。 6.嚴密入出國境管理。  
預期成果
1.積極建立協助及保護移出人口機制,俾使駐外工作組據  點發揮最大效能,及加強深化與駐在國警察、移民機關  之合作關係,落實入出國及移民服務功能。 2.運用資通訊科技,推動業務創新工作,完善安全縝密的  入出國管理及移民輔導各項規劃目標。 3.吸引高素質人力移入、促進新移民環境友善度、保障合  法移民權益,提升我國競爭力及國際形象。 4.輔導協助落實入出國管理,建立完整移入人口管理機制  ,有效提升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 5.查處外來人口違反各類案件,有效防杜非法入境,並加  速遣送(返)作業,保障基本人權。 6.確保入出國境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4 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居留定居管理 本計畫執行移民政策與法令之擬訂規劃、移民輔
導、移民業務機構管理、跨國境婚姻媒合管理、
人口販運防制、居留、定居業務等措施。
1.辦理移民政策與法令之擬訂規劃、移民輔導、
 移民業務機構管理、跨國境婚姻媒合管理及居
 留、定居等業務經費16,310千元,係包含:
 (1)各項業務審查會兼職費170千元。(兼職費)
 (2)專家學者出席費23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
   酬金)
 (3)委託辦理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
   經費4,562千元。(委辦費)
 (4)辦公室事務用品、耗材等相關經費56千元
   。(物品)
 (5)各縣市新住民關懷網絡會議、移民輔導評
   核、移民專業人員訓練測驗、跨國境婚姻
   媒合團體研習座談、跨國境婚姻媒合團體
   服務品質評鑑、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
   行政機關籌設規劃等經費1,161千元。(一
   般事務費)
 (6)辦理新住民相關議題探討、講習、協調會
   報、座談、展示、交流活動等經費122千元
   。(一般事務費)
 (7)宣導跨國境婚姻媒合及移民業務,購置媒
   體通路及製作多媒體等經費327千元。(一
   般事務費)(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8)協助外來人口溝通及適應在臺生活所需服
   務站志工服務相關經費1,950千元。(一般
   事務費)
 (9)推動「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
   ERD)推動計畫」所需經費7,000千元,係包
   含:
   <1>辦理結論性意見追蹤管考、協調會報及
     第二次國家報告計畫會議等經費3,500千
     元。(一般事務費)
   <2>辦理教育訓練及法規檢視等經費2,500千
     元。(一般事務費)
   <3>辦理消除種族歧視宣導影片製作及廣告
     託播等經費1,000千元。(一般事務費)(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10)因公出差國內旅費及短程洽公車資307千
    元。(國內旅費294千元、短程車資13千元
    )
 (11)委託非政府組織(NGO)等民間團體協助在
    臺隨逾期停(居)留父母隱匿之非本國籍兒
    童配賦統一證號作業經費420千元。(一般
    事務費)
2.撥補新住民發展基金,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
 絡服務計畫;辦理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
 、多元文化計畫;辦理家庭服務中心計畫;辦
 理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
 計畫等所需經費400,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
 補助)
3.辦理防制人口販運各項工作,包含提供被害人
 及疑似被害人庇護安置及協助措施服務與補助
 金等、辦理相關專業人員教育訓練、透過媒體
 多元管道加強預防宣導、結合非政府組織(NGO
 ),加強國際交流及安全送返被害人回國,編
 列19,092千元,係包含:
 (1)庇護安置處所水電費772千元。(水電費)
 (2)辦理庇護安置處所相關管理經費等10,960
   千元。(一般事務費)
 (3)辦理社區式及個案式安置服務、通譯、護
   送協助、法律協助及案件偵查陪同接受詢
   (訊)問等經費1,340千元。(一般事務費)
 (4)辦理醫療協助、心理輔導及諮詢服務、其
   他必要經濟補助及協助等經費229千元。(
   其他補助及捐助)
 (5)被害人補助金相關經費876千元。(其他補
   助及捐助)
 (6)辦理被害人安全送返原籍國等相關經費45
   千元。(一般事務費)
 (7)社工人員鑑別被害人值勤及出勤經費371千
   元。(一般事務費)
 (8)防制人口販運業務,購置媒體通路及製作
   多媒體等經費540千元。(一般事務費)(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9)辦理國際工作坊、研討會、國際交流、參
   訪及研習活動等相關經費2,443千元。(一
   般事務費)
 (10)辦理教育訓練或研習等相關經費65千元。
    (一般事務費)
 (11)辦理地方政府執行防制人口販運工作成果
    考核等經費61千元。(一般事務費)
 (12)庇護安置處所被害人伙食費1,260千元。(
    給養費)
 (13)督導安置保護相關業務差旅費71千元。(
    國內旅費)
 (14)參加亞洲防制人口販運會議所需國外旅費
    59千元。(國外旅費)
435,402,000
2000 業務費 34,297,000 3,366,000 30,931,000 918.92%
2006 水電費 772,000
2030 兼職費 170,000 35,000 135,000 385.7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5,000 5,000 230,000 4,600.00%
2039 委辦費 4,562,000
2051 物品 56,000 10,000 46,000 4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6,805,000 3,227,000 23,578,000 730.65%
2057 給養費 1,260,000
2072 國內旅費 365,000 8,000 357,000 4,462.50%
2078 國外旅費 59,000
2084 短程車資 13,000 6,000 7,000 116.67%
4000 獎補助費 401,105,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400,000,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10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