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移民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1頁
預算機關
移民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77,281,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執行海外各類入出境案件審理及發證、協緝遣返外  逃通緝犯及協助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案件,並與駐在國當  地警察、移民機關建立良好關係,提升反恐、毒品情資  交流、打擊人口販運與走私及國境安全管理之合作。 2.建構優質資通訊系統,強化安全透明效率之施政措施,  落實智慧政府創新服務目標。 3.擬訂並執行移民政策與法令、強化移民輔導、嚴密外來  人口居留定居審核、健全移民業務機構管理並辦理移民  專業人員訓練;落實推動防制人口販運行動計畫。 4.掌理入出國政策之擬訂、施政計畫及重要方案之研究發  展、管制考核及其他入出國事項,規劃移入人口停留管  理、大陸地區人民入境停留管理。 5.執行外來人口移民服務、入出國管理、面談、查察、查  處、收容管理及遣送事宜。 6.嚴密入出國境管理。  
預期成果
1.積極建立協助及保護移出人口機制,俾使駐外工作組據  點發揮最大效能,及加強深化與駐在國警察、移民機關  之合作關係,落實入出國及移民服務功能。 2.運用資通訊科技,推動業務創新工作,完善安全縝密的  入出國管理及移民輔導各項規劃目標。 3.吸引高素質人力移入、促進新移民環境友善度、保障合  法移民權益,提升我國競爭力及國際形象。 4.輔導協助落實入出國管理,建立完整移入人口管理機制  ,有效提升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 5.查處外來人口違反各類案件,有效防杜非法入境,並加  速遣送(返)作業,保障基本人權。 6.確保入出國境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6 執行外來人口管理服務及違法調查處理業務 本計畫係執行入出國政策、入出國管制、督導聯
繫及輔導協助並落實入出國管理、外來人口訪查
及查處、收容管理及遣送(返)等業務。
1.執行入出國政策、入出國管制、督導聯繫及輔
 導協助各地服務站落實入出國管理業務經費42
 ,682千元,係包含:
 (1)員工教育訓練經費12千元。(教育訓練費)
 (2)臺北市服務站諮詢專線電話總機系統租金9
   6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3)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法令及業務教育訓
   練授課鐘點費79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4)各服務站所需辦公用品、文具紙張等經費7
   52千元。(物品)
 (5)各服務站事務機器、陳設、防護等用具購
   置經費179千元。(物品)
 (6)各服務站環境佈置及印刷等經費770千元。
   (一般事務費)
 (7)各服務站辦公廳舍清潔及保全等經費2,653
   千元。(一般事務費)
 (8)各服務站室內空氣品質檢測經費526千元。
   (一般事務費)
 (9)各服務站設備及通訊器材等維護費110千元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各服務站因公出差國內旅費及短程洽公車
    資601千元。(國內旅費600千元、短程車
    資1千元)
 (11)臺北市服務站設置自有電話交換機工程5,
    315千元。(雜項設備費)
 (12)臺北市服務站辦理機關安全所需經費1,26
    2千元。(一般事務費784千元、房屋建築
    及設備費478千元)
 (13)汰購臺中市第二服務站空調設備373千元
    。(雜項設備費)
 (14)服務站廳舍防水及停車場改善工程5,891
    千元。(房屋建築及設備費4,183千元、公
    共建設及設施費1,708千元)
 (15)中區事務大隊臺中市第二服務站用地配合
    社會住宅興建移民服務中心計畫,係奉行
    政院114年4月24日院臺建字第1141006478
    號函核定,所需總經費176,460千元,分5
    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24,063千
    元,係辦理中區事務大隊臺中市第二服務
    站辦公廳舍房屋建築工程等相關費用。(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執行外來人口訪查與查察,外國人士、大陸地
 區人民及觀光客來臺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
 規之調查處理、面談業務規劃及國境內面談工
 作、協調、聯繫工作業務經費259,289千元,
 係包含:
 (1)員工教育訓練經費37千元。(教育訓練費)
 (2)辦理面談、法令教育、術科訓練講習等場
   地、救護車租金280千元及講座鐘點費1,51
   2千元。(其他業務租金280千元、按日按件
   計資酬金1,512千元)
 (3)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被服寢具、盥洗及飲
   食用具等經費33千元。(物品)
 (4)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醫療及藥品等經費312
   千元。(物品)
 (5)辦公用品、事務機器耗材、辦公事務防護
   等用具購置經費291千元。(物品)
 (6)電擊器卡匣、辣椒水等應勤裝備經費5,360
   千元。(物品)
 (7)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及相關法令調查工作
   費1,2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240千元、一
   般事務費960千元)
 (8)與地區治安機關聯絡調查、面談工作所需
   作業費及各專勤隊三節加菜金等2,215千元
   。(一般事務費)
 (9)各專勤隊環境佈置、清潔、印刷、雜支等
   相關經費2,885千元。(一般事務費)
 (10)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伙食費12千元。(給
    養費)
 (11)各專勤隊設備、槍械、通訊器材等維護費
    209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各專勤隊因公出差國內旅費及短程洽公車
    資1,112千元。(國內旅費1,109千元、短
    程車資3千元)
 (13)人民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獎勵金90千
    元。(獎勵及慰問)
 (14)南區事務大隊大隊部及高雄市專勤隊辦公
    廳舍新建工程中長程計畫,係奉行政院11
    3年8月9日院臺法字第1131016976號函修
    正核定,所需總經費492,344千元【含工
    程管理費2,021千元,預估建造費為340,9
    40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
    用要點規定計算如下:(5,000千元×3%+
    20,000千元×1.5%+75,000千元×1%+24
    0,940千元×0.7%)×70%,並配合工程
    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分
    8年辦理,109至114年度已編列185,305千
    元(含工程管理費1,340千元),本年度續
    編第7年經費230,183千元(含工程管理費5
    22千元)。(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5)中區事務大隊新竹縣、市專勤隊及新竹縣
    、市服務站辦公廳舍興建計畫,係奉行政
    院114年7月18日院臺法字第1141016482號
    函核定,所需總經費453,254千元【含工
    程管理費814千元,預估建造費為315,952
    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
    要點規定計算如下:(5,000千元×3%+20
    ,000千元×1.5%+75,000千元×1%+215,
    952千元×0.7%)×30%,並配合工程結
    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分5
    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9,560千元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6)專勤隊整地及新備勤室整修工程3,163千
    元。(一般事務費628千元、房屋建築及設
    備費2,535千元)
 (17)中區事務大隊大隊部電梯主鋼索更換工程
    336千元。(機械設備費)
 (18)中區事務大隊新竹市專勤隊組合屋新增工
    程499千元。(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執行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兩岸及香港澳門關
 係條例等相關法規之外來人口收容、管理及遣
 送(返)等業務經費76,228千元,係包含:
 (1)員工教育訓練經費6千元。(教育訓練費)
 (2)各收容所專業核心能力教育訓練講座鐘點
   費3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辦公室事務用耗材、文具紙張、報章雜誌
   、收容強制出境對象服裝、被服寢具及防
   護、陳設等用具購置經費648千元。(物品)
 (4)收容強制出境對象救濟、審理、民間及接
   返團體聯絡參訪接待等作業費及各收容所
   三節加菜金3,483千元。(一般事務費)
 (5)執行受收容人強制出國(境)機票等相關經
   費42,916千元。(一般事務費)
 (6)執行受收容人伙食費等23,817千元。(給養
   費)
 (7)執行受收容人強制出國(境)旅文費用等375
   千元。(一般事務費)
 (8)各收容所設備及通訊器材等維護費436千元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各收容所因公出差國內旅費193千元。(國
   內旅費)
 (10)公務用運費4千元。(運費)
 (11)臺北收容所天花板及會客民眾等待室廁所
    修繕工程297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
 (12)南投收容所廳舍頂樓防水工程4,023千元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78,199,000 86,982,000 291,217,000 334.80%
2000 業務費 94,853,000 60,224,000 34,629,000 57.50%
2003 教育訓練費 55,000 55,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16,000 616,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21,000 1,621,000 0 0.00%
2051 物品 7,575,000 7,289,000 286,000 3.92%
2054 一般事務費 58,195,000 24,050,000 34,145,000 141.98%
2057 給養費 23,829,000 19,148,000 4,681,000 24.4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97,000 4,529,000 -4,232,000 -93.44%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55,000 755,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902,000 2,153,000 -251,000 -11.66%
2081 運費 4,000 4,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4,000 4,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83,256,000 26,668,000 256,588,000 962.16%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75,524,000 6,310,000 269,214,000 4,266.47%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1,708,000 3,015,000 -1,307,000 -43.35%
3020 機械設備費 336,000 11,395,000 -11,059,000 -97.05%
3035 雜項設備費 5,688,000 5,948,000 -260,000 -4.37%
4000 獎補助費 90,000 90,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90,000 9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