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9頁
預算機關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3,17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與民事事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2.辦理與刑事案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與民事強制執行等有關之業務。 4.辦理與家事事件審理、調查等有關之業務。 5.辦理與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等有關之業務。 6.辦理與公證業務及提存等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案件維持率及結案速度。 2.提高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3.妥適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 4.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儘量施予高度輔  導。 5.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6.要求妥速辦理公證事件,力求便民;切實依據法令,加  強審核公證事件。 7.受理提存事件,隨到隨辦,均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理完畢  。 8.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7,000件。 9.預計本年度辦理刑事案件業務11,000件。 10.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38,000件。 11.預計本年度辦理家事事件業務3,900件,家事事件調查   業務60件。 12.預計本年度辦理少年事件業務1,600件,少年事件調查   及保護、輔導業務1,200人。 13.預計本年度辦理公證事件業務1,500件,提存事件業務   1,2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349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5,950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50千元。
 (2)郵資費5,800千元。
2.物品9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3.一般事務費20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1,370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
 行民事事件旅費。
7,349,000
2000 業務費 7,349,000 1,260,000 6,089,000 483.25%
2009 通訊費 5,950,000 659,000 5,291,000 802.88%
2051 物品 9,000 39,000 -30,000 -76.92%
2054 一般事務費 20,000 40,000 -20,000 -50.00%
2072 國內旅費 1,370,000 179,000 1,191,000 66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