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5,004,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及家事訴訟事件之結案速度及
上訴維持率。二、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三、推動調解業務
疏減訟源。四、辦理民事執行業務。五、辦理少年及家事
事件之審理、調查及保護輔導等業務。六、辦理公(認)證
及提存業務。七、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及家事訴訟事件之結案速度及
上訴維持率,符合管制考核標準。二、推動國民法官制度
,將國民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判決更
全面。三、提高調解成立疏減訟源。四、運用委外拍賣機
制,增加不動產拍賣頻率,以提升拍定率。五、預計辦結
件數:1.民事事件業務38,070件。2.刑事案件業務25,000
件。3.民事執行業務67,200件。4.少年事件審理業務2,50
0件。5.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1,400人。6.家事事
件審理業務8,900件。7.家事事件調查業務280件。8.公證
業務4,500件。9.提存業務2,1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2 |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9,24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6,737千元,包括: (1)通訊費4,185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85千元。 <2>郵資費3,600千元。 (2)約用人員酬金3,600千元,係法官助理之待 遇等經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125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及訴訟參與人指定代理人 酬金4,504千元。 <2>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轉 譯費2,121千元。 <3>刑事案件鑑定費1,260千元。 <4>特約通譯報酬240千元。 (4)物品242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72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70千元。 (5)一般事務費1,115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580千元。 <2>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相關經費60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35千元。 <4>辦理偵移調及刑移調等業務委外經費440 千元。 (6)國內旅費1,720千元,包括: <1>刑事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10千 元。 <2>刑事案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1,250千元。 <3>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旅費400千元。 <4>特約通譯旅費60千元。 (7)國民法官業務運作等經費7,750千元,包括 教育訓練費10千元、通訊費458千元、按日 按件計資酬金51千元、一般事務費415千元 及國內旅費6,816千元。 2.設備及投資2,505千元,包括: (1)購置勤務編排用電子看板及主機等機械設 備費335千元。 (2)購置卷櫃及影印機等雜項設備費2,170千元 。 |
29,242,000 | ||||||
| 2000 | 業務費 | 26,737,000 | 15,139,000 | 11,598,000 | 76.61%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10,000 | |||||||
| 2009 | 通訊費 | 4,643,000 | 12,616,000 | -7,973,000 | -63.2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3,60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8,176,000 | |||||||
| 2051 | 物品 | 242,000 | 10,000 | 232,000 | 2,32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53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8,536,000 | 1,398,000 | 7,138,000 | 510.59%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2,505,000 | |||||||
| 3020 | 機械設備費 | 335,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2,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