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最高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頁
預算機關
最高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67,71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73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5,131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100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7千元。
   <2>郵資費43千元。
 (3)資訊服務費1,510千元,係強化資通安全經
   費12千元及電腦設備養護費1,498千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0千元,包括:
   <1>辦理研究發展項目報告編校等經費82千
     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18千元。
 (5)物品1,181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14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765千元。
   <3>法庭螢幕202千元。
 (6)一般事務費3,826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75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284千元。
   <3>辦理司法業務交流經費130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44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803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222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316千元。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76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10>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330千元。
   <11>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1千元。
 (7)房屋建築養護費5,862千元,係圖書室及電
   腦教室等整修工程。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278千元,係電氣
   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9)國內旅費11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78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2千元。
   <3>辦理各項座談及研習會旅費27千元。
 (10)短程車資7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2.設備及投資1,605千元,包括:
 (1)汰購監視系統等機械設備費1,040千元。
 (2)購置碎紙機、影印機等雜項設備費565千元
   。
16,736,000 14,184,000 2,552,000 17.99%
2000 業務費 15,131,000 13,160,000 1,971,000 14.98%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100,000 100,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510,000 2,432,000 -922,000 -37.9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000 200,000 0 0.00%
2051 物品 1,181,000 699,000 482,000 68.96%
2054 一般事務費 3,826,000 2,961,000 865,000 29.2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862,000 4,434,000 1,428,000 32.21%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278,000 2,160,000 118,000 5.46%
2072 國內旅費 117,000 117,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7,000 7,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605,000 1,024,000 581,000 56.74%
3020 機械設備費 1,04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565,000 1,024,000 -459,000 -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