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最高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頁
預算機關
最高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67,71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90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806千元,包括:
 (1)水電費3,448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0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3,348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4千元,係租用電動(機)車電
   池租金(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3)稅捐及規費61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40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21千元。
 (4)保險費201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97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04千元。
 (5)物品636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35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12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89千元。
 (6)一般事務費279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571千元,係辦公房舍基本
   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29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42千元,係各型車輛4
     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87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83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47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39,
   7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02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5,908,000 5,905,000 3,000 0.05%
2000 業務費 5,806,000 5,803,000 3,000 0.05%
2006 水電費 3,448,000 3,448,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000 93,000 -89,000 -95.70%
2024 稅捐及規費 61,000 61,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01,000 201,000 0 0.00%
2051 物品 636,000 549,000 87,000 15.85%
2054 一般事務費 279,000 276,000 3,000 1.0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71,000 571,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29,000 127,000 2,000 1.57%
2093 特別費 477,000 477,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102,000 102,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02,000 10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