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最高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最高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63,57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18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3,160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100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7千元。
   <2>郵資費43千元。
 (3)資訊服務費2,432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0千元,包括:
   <1>辦理研究發展項目報告編校等經費82千
     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18千元。
 (5)物品69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14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485千元。
 (6)一般事務費2,961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75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210千元。
   <3>辦理司法業務交流經費130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44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720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270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36千元。
   <8>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9>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330千元。
   <10>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1千元。
 (7)房屋建築養護費4,434千元,係檔案大樓屋
   頂防水及宿舍等整修工程。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160千元,係電氣
   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9)國內旅費11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78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2千元。
   <3>辦理各項座談及研習會旅費27千元。
 (10)短程車資7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2.設備及投資1,024千元,均屬雜項設備費,係
 購置影印機、打孔膠裝機等雜項設備費。
14,184,000
2000 業務費 13,160,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2009 通訊費 10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43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000
2051 物品 69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961,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434,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160,000
2072 國內旅費 117,000
2084 短程車資 7,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024,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0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