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22-115年度預算案-都市發展局主管第50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承辦單位
綜企科、區審科、都規科、都設科、社造科、都更科、都開處、住發處
預算金額
1,040,464,000 元(
計畫內容
 1.研擬都市發展及開發等推動策略或教育訓練。2.辦理多功能經貿園區都市計畫檢討執行。3.審議國土及都市計畫相關擬定變更案件。4.國土現行法令之研究建議。5.依都市計畫法辦理都市計畫規劃及 檢討變更案相關作業與辦理法令規劃業務。6.辦理都市設計規劃及相關法令。7.辦理都市設計審議案 件。8.社區環境改善規劃、設計。9.辦理都市公共空間環境景觀營造計畫。10.補助社區發展協會、社 團等共同營造社區生活空間。11.辦理住宅政策規劃、工程設計施工、經管房地維護等業務。12.辦理 輔助自購住宅及勞工建購、修繕等住宅貸款補貼、租金補貼等業務。13.都市與城鄉工程規劃、執行 及維護。都市計畫樁位勘測、分區證明服務、土地使用管制、容積移轉等。14.公辦都更開發案推動 及追蹤列管、輔導民間自主都更重建、整建及維護。15.法令檢討及研訂、更新地區劃定及更新計畫 訂定;事業概要、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之受理報核、審議及核定。
預期成果
 1.檢討多功能經貿園區都市計畫,促進土地有效利用。2.發揮國土及都委會功能,使計畫之擬定與變更更周延。3.提供民眾參與國土及都市計畫平台,使計畫審議更公平公正公開。4.法令呼應發展需 求,帶動都市良性發展。5.落實都市計畫,增進環境品質及美化市容。6.協調開發建設都市,增進土 地利用,繁榮都市經濟。7.改善社區環境與提升整體市容及都市生活品質。8.強化市民參與機制,營 造社區特色生活空間。9.興辦社宅並維護管理,協助市民租賃、購置及修繕住宅以解決市民居住需 求,確保居住安全及品質。10.都市與城鄉場域管理維護,維持優質環境。都市計畫樁位測設、提供 分區證明,確保都市土地合法使用。11.健全都更法令及執行機制。12.促進公有土地再開發利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8 都市更新業務 市款504,000元,收支併列1,534,000元 2,038,000 474,000 1,564,000 329.96%
1000 人事費 市款82,000元 82,000 62,000 20,000 32.26%
1040 加班費 82,000 62,000 20,000 32.26%
辦理業務加班費。 1 82,000 82,000 62,000 20,000 32.26%
2000 業務費 市款422,000元 422,000 412,000 10,000 2.43%
2003 教育訓練費 40,000 35,000 5,000 14.29%
員工教育訓練費及報名費等。 1 40,000 40,000 35,000 5,000 14.29%
2009 通訊費 40,000 35,000 5,000 14.29%
電話費、數據通訊費、郵資等。 1 40,000 40,000 35,000 5,000 14.29%
2051 物品 70,000 65,000 5,000 7.69%
購置文具紙張、電腦耗材及各種清潔用品等。 1 30,000 30,000 25,000 5,000 20.00%
購置各種事務用具、參考書籍及刊物等。 1 40,000 40,000 4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95,000 138,600 56,400 40.69%
都市更新刊物編製及宣導,印製法令、文件、資料、裱褙及
會議誤餐等各項雜支。
1 195,000 195,000 138,600 56,400 40.69%
2072 國內旅費 77,000 78,400 -1,400 -1.79%
因公出差旅費。 1 77,000 77,000 78,400 -1,400 -1.79%
4000 獎補助費 收支併列1,534,000元 1,534,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534,000
獲財政部頒發之促參案件獎勵金,補助高雄市城鄉發展及都
市更新基金。(中央補助,補
辦預算)
1 1,534,000 1,5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