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9-114年度預算案-文化局主管第61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
文化資產中心
預算金額
1,074,60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本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文化景觀之管理、維護、調查、研究、推廣與再利用。 2.辦理本市文化資產保存計畫。 3.辦理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A類及B類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計畫、C類傳統表演藝術類補 助、D類文物普查建檔計畫。 4.辦理113年高雄市鳳山區歷史城鎮風貌及創生「行城漫旅」綠環境改善2期計畫。 5.辦理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112-114年)-三感一力眷村再生計畫2.0及旗鼓鹽文化廊帶再造(2.0 延續型計畫)。 6.辦理前鳳山新村十巷及原海軍明德訓練班眷村文化保存修正計畫。
預期成果
 1.完成本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文化景觀之管理、維護、調查、研究、推廣與再利用。 2.完成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A類及B類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計畫、C類傳統表演藝術類補 助、D類文物普查建檔計畫。 3.完成113年高雄市鳳山區歷史城鎮風貌及創生「行城漫旅」綠環境改善2期計畫。 4.完成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112-114年)-三感一力眷村再生計畫2.0及旗鼓鹽文化廊帶再造2.0。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高雄市文化資產保存計畫 市款48,572,000元 48,572,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22,572,000元 22,57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572,000
辦理本市眷村及文化資產空間環境改善及維護等。
 
1 22,572,000 22,572,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市款26,000,000元 26,000,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6,000,000
辦理本市文化資產房舍修復等。 1 26,000,000 26,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