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9-114年度預算案-文化局主管第61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
文化資產中心
預算金額
1,074,60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本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文化景觀之管理、維護、調查、研究、推廣與再利用。 2.辦理本市文化資產保存計畫。 3.辦理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A類及B類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計畫、C類傳統表演藝術類補 助、D類文物普查建檔計畫。 4.辦理113年高雄市鳳山區歷史城鎮風貌及創生「行城漫旅」綠環境改善2期計畫。 5.辦理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112-114年)-三感一力眷村再生計畫2.0及旗鼓鹽文化廊帶再造(2.0 延續型計畫)。 6.辦理前鳳山新村十巷及原海軍明德訓練班眷村文化保存修正計畫。
預期成果
 1.完成本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文化景觀之管理、維護、調查、研究、推廣與再利用。 2.完成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A類及B類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計畫、C類傳統表演藝術類補 助、D類文物普查建檔計畫。 3.完成113年高雄市鳳山區歷史城鎮風貌及創生「行城漫旅」綠環境改善2期計畫。 4.完成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112-114年)-三感一力眷村再生計畫2.0及旗鼓鹽文化廊帶再造2.0。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文化資產維護與營運 市款41,496,000元 41,496,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41,496,000元 41,496,000
2006 水電費 2,759,000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文化
景觀等設施維護管理水電費。
1 2,759,000 2,759,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101,000
「新濱町一丁目連棟紅磚街屋」房屋租金。 1 336,000 336,000
歷史建築「田町齋場」土地租金。 1 735,000 735,000
影印機租金。 1 30,000 30,000
2027 保險費 980,000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文化
景觀等設施公共意外險、火險
等保費。
1 980,000 98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50,000
審定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
文化景觀及其他業務之專家、
學者出席費暨審查費。
150×1 人x次 2,000 300,000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文化
景觀報告書審稿費。
1 350,000 350,000
2051 物品 300,000
文具紙張、碳粉、電腦耗材等。 1 300,000 3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3,509,000
辦理文化資產場館展示、推廣、體驗及古蹟日活動等費
用。
1 1,400,000 1,400,000
本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
文化景觀等清潔消毒及保全
費。
1 9,295,000 9,295,000
辦理鼓山、鳳山、林園、旗山、岡山等區域文化館舍服務
櫃檯、導覽解說等費用。 
1 3,350,000 3,350,000
辦理文化資產相關文宣編輯、翻譯、印刷及專書出版等。 1 1,286,000 1,286,000
辦理本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
址、文化景觀等文化資產調查
研究。
1 2,000,000 2,000,000
文化資產場館維運經費。 1 16,178,000 16,178,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897,000
辦理本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
址、文化景觀等設施設備養護
與解說牌更新等。
 
1 1,897,000 1,897,000
2072 國內旅費 300,000
專家學者出席會議交通費及員工公出差旅費。 1 300,000 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