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4.中華民國113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四冊)第153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衛生局
承辦單位
藥物食品檢驗科
預算金額
11,137,000 元(
計畫內容
 執行食品添加物、食品微生物、酒類、營業水質等衛生檢驗。
預期成果
 強化實驗室品質管理工作,提供正確檢驗數據,作為衛生行政管理依據,以維護縣民健康。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5 衛生檢驗 縣款6,457,000元,收支併列4,680,000元 11,137,000
1000 人事費 縣款818,000元 818,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599,664
約僱人員1人薪資(5等49,972元)。 1×12 人×月 49,972 599,664
1030 獎金 74,958
約僱人員1人年終獎金(5等49,972元)。 1×1.5 人×月 49,972 74,958
1035 其他給與 16,000
約僱人員1人休假補助費。 1×1 人×年 16,000 16,000
1040 加班費 18,657
應業務需要加班費。 1×10 人×時 200 2,000
編列員工未休假加班費。 1 16,657 16,657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0,600
約僱人員1人勞退金。 1×12 人×月 2,550 30,600
1055 保險 78,121
約僱人員1人健保。(調增尾差元) 1×12 人×月 2,500 30,000
約僱人員1人勞保。 1×12 人×月 3,950 47,400
調尾差。 1 721 721
2000 業務費 縣款5,639,000元,收支併列4,680,000元 10,319,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30,000
配合計畫或業務赴台訓練、研習所需之住宿、交通、報名費
等費用。
13×1 人×次 10,000 130,000
2009 通訊費 40,000
寄送檢體運費、郵資、公務通訊電話費。 12 3,333 4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00,000
化學質譜快篩自動化演算技術雲端軟體授權費用。 1 100,000 100,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409,014
約用人員4人(含專約3人)薪資2,082,792元;年終
260,349元。(35,858+42,
200+47,754*2)
勞保178,200元。(3,150+3,
800+3,950*2)
健保103,800元。(1,800+2,
150+2,350*2)
勞退金127,800元。(2,200+2,
650+2,900*2)
4×12 人×月 57,352 2,752,941
前瞻(4-2期)-強化衛生單位檢驗效能及品質計畫人員1人
薪資及年終獎金38,324元*1人
*13.5月=517,374元。
勞保3,450元*1人*12月=41,400
元。
健保2,000元*1人*12月=24,000
元。
勞退2,450元*1人*12月=29,400
元。
(食品藥物管理署補助收支併
列489,739元、縣配合款
122,435元)。
1×12 人×月 51,014 612,174
應業務需要加班費。 4×12.5 人×時 200 10,000
編列員工未休假加班費。 1 33,899 33,89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00
專家、學者講習或出席會議之出席費、講師費等。 8×1 人×次 2,500 20,000
2039 委辦費 50,000
委託食品藥物檢驗費用。 1 50,000 50,0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30,000
TAF年費及相關組織會費。 1 30,000 30,000
2051 物品 3,049,445
辦公事務用品、圖書、報章雜誌、電腦及周邊3C耗材、油
料、食品衛生、農藥及動物用
藥檢驗等相關費用。
1 1,261,619 1,261,619
前瞻-食品安全建設-強化衛生單位檢驗效能及品質計畫用檢
驗標準品及層析管等耗材費用
(食品藥物管理署補助收支併
列1,190,261元、縣配合款
297,565元)。
1 1,487,826 1,487,826
食安五環獎勵金計畫購置相關用途之檢驗用品、耗材及非消
耗品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獎
勵收支併列300,000元、收入
由建設處統一納特別統籌分配
稅)(金門縣議會112年7月26日
金議事字第1120300137文號函
同意墊付)。
1 300,000 3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80,541
1.辦理業務評鑑、業務輔導、刊物印刷、能力試驗等費用
260,000元。
2.應業務需要邀請學者專家蒞
金指導等相關費用20,000元。
1 280,000 280,000
調尾差。 1 541 541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170,000
辦公器具、機電設備以及實驗室各項精密儀器等保養維修、
校正費用。
1 470,000 470,000
辦理食安五環獎勵金計畫相關檢驗、貯存設備之檢修及定期
維護保養經費等(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獎勵收支併列2,700,000
元、收入由建設處統一納特別
統籌分配稅)(金門縣議會112年
7月26日金議事字第
1120300137文號函同意墊
付)。
1 2,700,000 2,700,000
2072 國內旅費 40,000
奉派赴國內參加會議、觀摩等及講師蒞金等交通、住宿及相
關雜支等差旅費用。
8×1 人×次 5,000 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