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1.中華民國115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一冊)第669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政府
承辦單位
綜合發展處-綜合計畫科
預算金額
8,12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施政計畫及訓練,落實各項計畫執行,彙編施政計畫,戮力發展建設金門;推動縣政顧問業務,充分溝通協調解決重大困難問題,促進縣政發展,提高行政效率;辦理拜會中央部會及離島合 作之整合平台;辦理中央部會蒞金視察督導縣政綜合事務。
預期成果
 加速縣政建設,促進綜合發展,強化業務聯繫,適時檢討計畫,提昇施政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6 綜計業務 縣款7,223,000元,收支併列900,000元 8,123,000
1000 人事費 縣款117,000元 117,000
1040 加班費 117,000
辦理各項業務、綜合業務暨中央單位來金業務視察資料彙編
蒐集等相關人員加班費。
585 時 200 117,000
2000 業務費 縣款7,106,000元,收支併列900,000元 8,006,000
2009 通訊費 20,000
寄發業務相關資料所需郵資及電話傳真機等月租通訊費。 12 月 1,666 2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3,141,180
僱用專案約用人員2名、約用人員3名等5名之年度薪資 5×12 人×月 38,949 2,336,964
僱用專案約用人員2名、約用人員3名等5名之勞保費 5×12 人×月 3,550 213,000
僱用專案約用人員2名、約用人員3名等5名之健保費 5×12 人×月 1,950 117,000
僱用專案約用人員2名、約用人員3名等5名之提撥退休金 5×12 人×月 2,420 145,200
僱用專案約用人員2名、約用人員3名等5名之年終工作獎金 5×1.5 人×月 38,949 292,121
僱用專案約用人員2名、約用人員3名等5名之不休假加班費 1 年 36,895 36,895
2039 委辦費 1,000,000
(依國家發展委員會113年5月3日發國字第1130007977號函)
金門縣第七期(116-119年)離島
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規劃(113-
115),總預算4,000千元(收支
併列3,600千元、縣配合款400
千元),113年編列1,000千元
(收支併列900千元、縣配合款
100千元),114年編列2,000千
元(收支併列1,800千元、縣配
合款200千元),115年編列
1,000千元(收支併列900千元、
縣配合款100千元)。
1 年 1,000,000 1,000,000
2051 物品 150,000
辦理計畫審查、講習、會議、說明會場地佈置、碳粉、紙張
及文具雜支等費用。
15 次 10,000 15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194,820
辦理地區首長聯繫會報、監察委員地巡、拜會中央政府、立
法委員、城市合作交流及施政
計畫編撰等業務。
10 次 84,400 844,000
辦理縣政顧問諮詢及請益座談。 3 場 383,333 1,150,000
1.辦理施政成果影片拍製及宣導事項。
2.縣府line官方帳號傳輸費
用。
1 案 1,200,000 1,200,000
補至千元 1 年 820 820
2072 國內旅費 400,000
強化與中央部會及立法委員之聯繫,爭取中央經費補助相關人員差旅費。 8×7.69231 人×次 6,500 400,0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100,000
赴大陸地區進行交流事項與項目先期幕僚作業、出席集會、
交流會議等往返交通費、生活
費及差旅各項大陸地區旅費。
10×1 次×人 10,000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