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
行政暨研考處
預算金額
229,88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本府辦公廳舍維護及週邊環境整理、採購行政、文書檔案管理、發布新聞稿及媒體聯繫、庶務管理、法制業務、行政革新及綜合規劃、施政計畫管制與考核業務等。 2.配合國家賠償法實施酌列賠償準備金。 3.縣負擔227,204千元、縣配合2,685千元。
預期成果
 如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2 採購行政 縣庫負擔2,069,000元 2,069,000
2000 業務費 縣庫負擔2,041,000元 2,041,000
2009 通訊費 16,800
業務用郵票、電話費用。 12 1,400 16,8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20,000
租用影印機。 12 4,000 48,000
租用公務車輛辦理工程施工查核及採購稽核業務。 12 6,000 72,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416,234
臨時約用人員1人(薪點280)薪資、保險費、勞工退休準備、
年終獎金等。
1 579,738 579,738
臨時人員2人薪資、保險費、勞工退休準備、年終獎金等。 1 836,496 836,49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6,000
辦理公共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及採購稽核小組外聘委員出席費
等。
2×70 人*次 2,500 350,000
辦理本府暨所屬機關採購法及工程品質相關訓練之講師費
等。
8 2,000 16,000
2051 物品 26,180
業務用文具紙張及考核資料用品等。 1 20,180 20,180
有關採購之相關書籍、刊物。 60 100 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7,140
公共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業務與採購稽核小組及辦理查、稽核
業務誤餐費。
1 16,800 16,800
辦理本府暨所屬機關採購法及工程品質相關訓練教材、什
費、餐費等。
1 20,340 20,34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288
辦公器具養護費。 6 1,048 6,288
2072 國內旅費 52,358
參加縣外各業務會議及洽辦採購稽核業務、公共工程施工查
核小組業務旅費。
1 52,358 52,358
3000 設備及投資 縣庫負擔28,000元 28,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28,000
汰換採購科窗簾。(多年一編) 1 28,000 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