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7154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第72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承辦單位
規劃設計科、迪化污水處理廠、內湖污水處理廠、設施管理科、維護工程科、工務科
預算金額
2,423,772,000 元(
計畫內容
 持續辦理本市污水下水道分管網、支管及用戶排水設備工程、管渠延壽修繕維護及後巷美化、廠(場)站設備更新與水資源中心新建工程等。
預期成果
 興建本市污水下水道工程,加速提升用戶接管普及率並延長管渠壽命,逐步減輕河川污染,改善環境衛生,提高市民居住品質健康。有效提升既有廠(場)站設備可靠度及妥善率,辦理新建水資源中心 之設計及規劃,俾利後續工程執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 較上年度預算數0元,增加61,920,000元。 61,920,000
01八里污水處理廠第5期設備更新工程
(1)本工程為112-115年連續工
程,增設八里污水處理廠海
放站變頻器、增設緊急抽水
排放設施、主變電站設備更
新、各單元除臭系統更新、
泵浦及管線更新、共同管溝
設置、土木結構修繕等工
程,以維持系統正常運轉,
屬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
三地方政府共同出資,由三
地方政府共同分攤;本市負
擔30%,經議會審定為
108,000,000元(三地方政府共
同分攤之總工程經費為
360,000,000元),本市總經費
包含施工費99,682,960元、委
託設計費3,926,087元、委託
監造費3,049,123元及工程管
理費1,341,830元;本市除至
36,000,000
以前年度已編列30%分攤款
26,800,000元(本工程以前年
度三地方政府已編列總數為
89,333,333元)。
(2)本年度本市編列30%分攤
款36,000,000元(本工程本年
度三地方政府編列總數為
120,000,000元),餘
45,200,000元編列於以後年度
(本工程三地方政府編列總
數尚餘150,666,667元,編列於
以後年度),其各年資金需
求詳如後附分年資金需求
表。
0
3000 設備及投資 36,000,000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36,000,000
本年度所需施工費。 1 34,530,000 34,530,000
本年度所需委託監造費。 1 1,005,192 1,005,192
按施工費提列工程管理費(1.3461%)。 1 464,808 464,808
02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獅子頭污水抽水站等設備更
新工程
(1)本工程為配合新北市政府
執行之112-114年度連續工
程,辦理獅子頭、新莊、汐
止等污水抽水站之儀控、電
氣、機械及土建等既有項目
改善或更新等,以及辦理淡
水河系、新店溪系、大漢溪
系等截流站(蘆洲、溪美、重
陽、同安、中和、瓦磘、永
和、土城、新海、華江、沙
崙、塔寮坑、江北)遠控、電
氣、機械、土木、進流閘
門、超音波液位計等既有設
備項目改善或更新工作,屬
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三
地方政府共同出資,由三地
方政府共同分攤;本市負擔
48%,經議會審定為
92,602,042元(三地方政府共
同分攤之總工程經費為
192,920,921元),本市總經費
包含施工費84,820,523元、委
託規劃設計費3,593,539元、
委託監造費2,787,775元及工
程管理費1,400,205元;為配
合實際工進擬展延計畫期程
25,920,000
至115年,本市除至以前年度
已編列48%分攤款50,880,000
元(本工程以前年度三地方
政府已編列總數為106,000,000
元)。
(2)本年度本市編列48%分攤
款25,920,000元(本工程本年
度三地方政府編列總數為
54,000,000元),餘15,802,042
元編列於以後年度(本工程
三地方政府編列總數尚餘
32,920,921元,編列於以後年
度),其各年資金需求詳如
後附分年資金需求表。
0
3000 設備及投資 25,920,000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25,920,000
本年度所需施工費。 1 24,800,000 24,800,000
本年度所需委託監造費。 1 710,605 710,605
按施工費提列工程管理費(1.650786%)。 1 409,395 40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