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單位預算第一冊第246頁
預算機關
新竹市政府
承辦單位
行政處-法制科
預算金額
2,426,000 元(
計畫內容
 1.召開法規審查並定期上網法規維護與管理。2.辦理法規會核、發布及彙整。3.處理人民依訴願法所提訴願案件。4.受理人民依國家賠償法請求本府賠償事件。
預期成果
 預計達成法規審查、會核、發布、彙整,處理人民申請訴願國賠等業務並上網便民查詢。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4 法制管理與訴願審議 市庫負擔2,426,000元 2,426,000
1000 人事費 市庫負擔1,907,000元 1,907,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336,000
辦理法制業務約聘2人薪資。 1 1,336,000 1,336,000
1030 獎金 168,000
約聘人員年終工作獎金。 1 168,000 168,000
1035 其他給與 32,000
約聘人員休假補助。 2 16,000 32,000
1040 加班費 111,000
辦理各項業務逾時加班費。 1 29,000 29,000
約聘人員未休假加班費。 1 82,000 82,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0,000
約聘人員離職儲金政府負擔款。 1 90,000 90,000
1055 保險 170,000
約聘人員健保保費政府負擔款。 1 74,000 74,000
約聘人員勞保保費政府負擔款。 1 96,000 96,000
2000 業務費 市庫負擔519,000元 519,000
2009 通訊費 6,000
公務電話費、郵費。 1 6,000 6,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45,300
電腦設備維護、法律網會員費。 1 45,300 45,3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81,000
延聘本府常年法律顧問。 5 32,000 160,000
外聘訴願國賠審議委員出席費(含審查費)。 80 2,500 200,000
按訴願法依職權或囑託調查檢驗或勘驗出席費。 1 2,500 2,500
國賠事件聘請檢察官、專家協助鑑定評審出席費。 1 2,500 2,500
法規講解講師鐘點費。 8 2,000 16,000
2051 物品 32,500
業務用文具紙張、辦公用品、電腦、週邊設備耗材及府外委
員(法律顧問)聘書(含框)。
1 5,500 5,500
法律專業雜誌及書籍。 1 27,000 27,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3,200
辦理法規講習、訴願審議、召開法規審查、受理國家賠償事
件等誤餐、茶水費。
165 人/餐 80 13,200
辦理訴願審議委員會年終意見交流檢討會。 1 20,000 20,000
2072 國內旅費 21,000
赴中央開會、研習、外縣市業務觀摩等旅費。 21 人/日 1,000 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