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銓敘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72頁
預算機關
銓敘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7,956,392,000 元(
計畫內容
1.核發中央機關公(政)務人員退休(職)金給付及領月  退休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暨補  助退休(職)金優惠存款差額利息。 2.核發中央機關公(政)務人員遺族撫卹金給付及領月撫  卹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3.辦理中央機關在職亡故公(政)務人員殮葬補助之核發  。 4.辦理公(政)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失能死亡慰問金之核  發。 5.撥付節省退撫給付挹注退撫基金經費。 6.撥補退撫基金財務經費。  
預期成果
1.安定退休(職)人員生活,使得以頤養天年,不致產生  社會問題。 2.安定公(政)務人員遺族生活,得有妥善之照顧,減少  社會問題發生。 3.厚葬公(政)務人員遺體,以示政府對公(政)務人員  之終身照顧。 4.使機關首長得以及時慰問公(政)務人員或遺族,俾資  激勵公(政)務人員士氣,並保障傷後或遺族之生活。 5.撥補因實施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致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  前之財務缺口,以保障現職人員及已退休人員領取退撫  給與之權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6 節省退撫給付挹注退撫基金經費 1.依自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
 卹法第40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02條、政務人員
 退職撫卹條例第22條及其施行細則第33條規定
 ,退休公(政)務人員調降退休(職)所得節省之
 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每年應挹
 注基金金額於次年3月1日前確定後,再由各支
 給機關辦理下一年度預算編列與撥付退撫基金
 等事宜。
2.112年公(政)務人員實施年金改革方案節省經
 費挹注退撫基金金額,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
 於113年2月確定,本部114年度須編預算挹注
 退撫基金金額,公務人員為6,953,362千元,
 政務人員為118,969千元,合計7,072,331千元
 。
7,072,331,000
4000 獎補助費 7,072,331,000
4060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補助及挹注 7,072,33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