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交通部航港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08,56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離島海運航線營運補貼、離島居民往返臺灣海運票
價補貼、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基本航次補貼與船舶維
修補貼、國內商港港埠經營管理虧損補貼、國內商港海
岸清潔維護費、兩岸小三通客運航線補貼、跳島航線推
廣獎助、民船汰舊換新購船補助及商港區域外交通船碼
頭改善等。
2.海運航業、船舶、船員、海事、商港之法規、政策及發
展計畫研擬。
3.航業、船舶驗船機構、船員與駕駛訓練機構、商港港埠
業監理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4.國際海運合作、聯營機構、航運秩序管理業務之規劃、
執行及督導。
5.船舶檢丈、登記與航行安全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6.船員與駕駛訓練、發證、考核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
7.海事、引水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8.商港安全管理業務之督導。
9.航路標識之規劃、建造、維護、監督、管理及航行安全
之促進。
10.海運國際條約、公約、協定、規範與標準之蒐集、編
譯及執行。
11.辦理燈塔照明設備、電子導航設備暨無線電通信之管
理及維護,離島燈塔之補給作業。
預期成果
1.加強維護離島地區海運交通,提升海上運輸安全及海運
服務水準。
2.配合各項法案之修訂與制訂,與媒體建立良性溝通,強
化宣導工作績效。
3.健全海運法規法制化,與國際海運法規接軌;因應全球
趨勢規劃整體性之航港發展政策、建立我國海運產業之
競爭優勢,提升我國海運業之國際能見度。
4.保障船員工作權,持續提升我國籍船員素質與水平。另
培養我國優質海運人才,帶動海洋經濟及相關觀光事業
發展,普及民眾海上休閒娛樂遊憩活動。
5.落實船舶相關法規執行成效,確保航行船舶及人員之安
全。
6.落實港區許可監理,強化業者經營品質,維護海航及港
區航行安全。
7.提供港埠營運安全及友善環境。
8.發揮燈塔正常導航功能及強化海事安全機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2 | 航港業務管理 | 1.業務費200,233千元: (1)教育訓練費850千元:辦理本局同仁進修及 教育訓練費等。 (2)水電費8,929千元。 (3)通訊費8,895千元:郵資、電話費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33,017千元:資訊安全管理系 統、資安監控服務、文檔管理系統、船員 智慧服務平臺及航路標識服務費收取系統 維護等。 (5)其他業務租金10,927千元:辦理航海人員 測驗試場使用費、辦公室及影印機租金等 。 (6)稅捐及規費1,259千元:地價稅、燃料費及 牌照稅等。 (7)保險費1,845千元:公務車輛、辦公大樓及 燈塔保險等。 (8)兼職費150千元:港口檢查協調中心辦理兩 岸小三通業務人員兼職費。 (9)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451千元:顧問費、出 席費、講座鐘點費及考試作業費等。 (10)委辦費50,674千元: <1>臺加海事體系技術合作備忘錄中所定之 年度工作計畫10,000千元。 <2>船員各項專業訓練17,000千元。 <3>檢丈人員專業訓練2,307千元。 <4>海事安全委員會(MSC)及海洋環境保護 委員會(MEPC)重要決議案內國法化評 估2,500千元。 <5>貨櫃集散站安全自主管理講習425千元。 <6>船舶安全營運及防止污染管理(NSM)及危 險品訓練300千元。 <7>國際海事組織要求義務之未詳盡清單執 行程序訂定案1,500千元。 <8>航運業營運財務監管973千元。 <9>參與APEC組織活動倡議之研擬與執行1,5 00千元。 <10>船員專業訓練證書核補(換)發2,850 千元。 <11>國際海事公約動態掌握與因應分析之研 究985千元。 <12>因應第五次獨立評估案之觀察事項改善 規劃案1,800千元。 <13>浮具使用宣導及推廣活動2,697千元。 <14>船東責任保險(P&I)文件委外審查案4 ,662千元。 <15>STCW公約締約國官員或國外訓練機構來 臺認證我國船員訓練機構案1,175千元 。 (11)國際組織會費90千元:參加太平洋港埠協 會及國際海運相關組織等會費。 (12)國內組織會費114千元:參加運輸學會、 航運學會及港埠協會等會費。 (13)物品8,398千元:消耗品、非消耗品及油 料等。 (14)一般事務費42,266千元:辦理海難災害防 救演習、印製臨時性會報、辦公大樓保全 、清潔、海運整體政策推廣活動等(含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080千元)。 (15)房屋建築養護費1,531千元。 (16)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662千元。 (17)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135千元:通信 設備、辦公大樓機電及消防等設備維護經 費。 (18)國內旅費13,976千元。 (19)運費2,764千元。 (20)短程車資300千元。 2.設備及投資53,563千元: (1)機械設備費36,992千元:更新中央空調及 汰換船員訓練設備。 (2)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6,024千元:硬體設備 費4,514千元、軟體購置費5,259千元及系 統開發費6,251千元。 (3)雜項設備費547千元。 3.獎補助費2,040千元: (1)捐助國際電信開發公司代表我國加入國際 衛星輔助搜救組織所需年費1,700千元。 (2)捐助財團法人台灣海峽兩岸航運協會代表 我國辦理兩岸海運業務等200千元。 (3)捐助海運相關團體推動我國參與國際海事 相關活動及會議等費用140千元。 |
255,836,000 | |||
| 2000 | 業務費 | 200,233,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850,000 | ||||
| 2006 | 水電費 | 8,929,000 | ||||
| 2009 | 通訊費 | 8,895,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33,017,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10,927,000 | ||||
| 2024 | 稅捐及規費 | 1,259,000 | ||||
| 2027 | 保險費 | 1,845,000 | ||||
| 2030 | 兼職費 | 15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451,000 | ||||
| 2039 | 委辦費 | 50,674,000 | ||||
| 2042 | 國際組織會費 | 90,000 | ||||
| 2045 | 國內組織會費 | 114,000 | ||||
| 2051 | 物品 | 8,398,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42,266,000 | ||||
| 2063 |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531,000 | ||||
| 2066 |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1,662,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6,135,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3,976,000 | ||||
| 2081 | 運費 | 2,764,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300,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53,563,000 | ||||
| 3020 | 機械設備費 | 36,992,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6,024,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547,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2,040,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04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