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交通部航港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6頁
預算機關
交通部航港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08,56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離島海運航線營運補貼、離島居民往返臺灣海運票  價補貼、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基本航次補貼與船舶維  修補貼、國內商港港埠經營管理虧損補貼、國內商港海  岸清潔維護費、兩岸小三通客運航線補貼、跳島航線推  廣獎助、民船汰舊換新購船補助及商港區域外交通船碼  頭改善等。 2.海運航業、船舶、船員、海事、商港之法規、政策及發  展計畫研擬。 3.航業、船舶驗船機構、船員與駕駛訓練機構、商港港埠  業監理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4.國際海運合作、聯營機構、航運秩序管理業務之規劃、  執行及督導。 5.船舶檢丈、登記與航行安全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6.船員與駕駛訓練、發證、考核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 7.海事、引水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8.商港安全管理業務之督導。 9.航路標識之規劃、建造、維護、監督、管理及航行安全  之促進。 10.海運國際條約、公約、協定、規範與標準之蒐集、編   譯及執行。 11.辦理燈塔照明設備、電子導航設備暨無線電通信之管   理及維護,離島燈塔之補給作業。  
預期成果
1.加強維護離島地區海運交通,提升海上運輸安全及海運  服務水準。 2.配合各項法案之修訂與制訂,與媒體建立良性溝通,強  化宣導工作績效。 3.健全海運法規法制化,與國際海運法規接軌;因應全球  趨勢規劃整體性之航港發展政策、建立我國海運產業之  競爭優勢,提升我國海運業之國際能見度。 4.保障船員工作權,持續提升我國籍船員素質與水平。另  培養我國優質海運人才,帶動海洋經濟及相關觀光事業  發展,普及民眾海上休閒娛樂遊憩活動。 5.落實船舶相關法規執行成效,確保航行船舶及人員之安  全。 6.落實港區許可監理,強化業者經營品質,維護海航及港  區航行安全。 7.提供港埠營運安全及友善環境。 8.發揮燈塔正常導航功能及強化海事安全機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離島及偏遠地區航運之營運與發展 1.業務費3,511千元: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5千元:辦理航運補貼
   等會議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等。
 (2)委辦費3,353千元:
   <1>委託會計師查核離島海運客運固定航線
     營運補貼計畫653千元。
   <2>離島海運客運固定航線營運及服務評鑑2
     ,700千元。
 (3)國內旅費83千元。
2.獎補助費449,215千元:
 (1)依「發展大眾運輸條例」規定對載客小船
   經營業及船舶運送業之營運虧損補貼、離
   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基本航次補貼、兩岸
   小三通客運航線補貼等268,885千元。
 (2)離島居民往返臺灣本島海運票價補貼等23,
   490千元。
 (3)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船舶維修補貼等40,
   451千元。
 (4)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民船汰舊換新購船
   補助等78,300千元 。
 (5)客運碼頭旅運安全設施改善計畫等14,000
   千元。
 (6)馬祖港埠拖船租賃及委外操作維護費、國
   內商港港埠經營管理虧損補貼、國內商港
   海岸清潔維護費等11,809千元。
 (7)因應離島地區特定節日及霧鎖機場執行海
   運疏送旅客、蘇花陸路中斷執行緊急海運
   疏送民生客貨所需經費等9,000千元。
 (8)跳島航線推廣獎助等3,280千元(含媒體政
   策及業務宣導費1,080千元)。
452,726,000
2000 業務費 3,511,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5,000
2039 委辦費 3,353,000
2072 國內旅費 83,000
4000 獎補助費 449,215,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384,19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5,0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