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5,957,000 元()
計畫內容
1.植物園營運管理:
(1)配合國家植物園方舟計畫(第二期),辦理臺北植物
園、福山植物園、蓮華池藥用植物園、埤子頭植物
園、嘉義樹木園、恆春熱帶植物園等經常性營運及
維護工作。
(2)配合國家植物園方舟計畫(第二期),辦理六龜研究
中心、太麻里研究中心進行臺灣特稀有植物採集、
繁殖、培育等保種工作。
(3)辦理臺北植物園、福山植物園、蓮華池藥用植物園
、埤子頭植物園、嘉義樹木園、恆春熱帶植物園等
解說教育服務及活動策展工作,以各植物園為基地
,建構特稀有植物保種與推廣教育網絡。
(4)辦理臺灣特稀有植物培育繁殖工作。
(5)老舊硬體設施、展示場所、動線鋪面之整建改善。
(6)臺北植物園管理中心及遊客服務中心之規劃設計。
(7)辦理嘉義樹木園日式宿舍整建再利用。
2.辦理會館及展示場所經營與林業服務等業務。
3.全國種樹諮詢中心:
(1)樹種推薦:依臺灣北、中、南、東等四區細分為濱
海、市區、郊區與山區,次依喬木與灌木進行推薦
樹種,其原則為按公園、校園與行道樹等選定原生
鄉土樹種為主。另為符公園之休閒遊樂目的,以選
擇大型喬木且生態上與野生動物相關之樹種;校園
則採與教育相關,且具當地特色、無毒無害;行道
樹需四季物候分明,採一縣一樹、具地方特色者。
(2)植栽諮詢:包括植穴的尺寸深淺、客土抉擇、土團
大小以及支架使用,栽植季節與購樹媒合平台推廣
。
(3)維護管理諮詢:包括修枝技術推廣與教學,除草應注
意事項,樹木病蟲害防治以及樹木健康的檢查與評
估等。
預期成果
1.植物園營運管理:
(1)完成臺北植物園、福山植物園、蓮華池藥用植物園
、埤子頭植物園、嘉義樹木園、恆春熱帶植物園等
經常性營運及維護工作。
(2)完成六龜研究中心、太麻里研究中心進行臺灣特稀
有植物採集、繁殖、培育等保種工作。
(3)完成國家植物園系統解說教育服務及活動策展。針
對植物園及自然教育推廣需要,辦理解說教育志工
培訓至少1,200人次,並對外提供1.2萬人次解說服
務。預期年造訪人次達140萬、網頁服務人次30萬,
並以維持遊客滿意度85%為目標。
(4)臺北植物園管理中心及遊客服務中心之規劃設計: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將於捷運萬大線植物園站主
體工程完工後,進行原地上物育東、育西樓重建並
於年底前返還本所。該2棟建物將做為臺北植物園管
理及遊客服務中心,本所將接續推動建物之內部規
劃設計,以發揮其營運與服務功能。
(5)嘉義樹木園日式建築復舊及再利用:重新整修嘉義
樹木園內老舊日式宿舍,成為植物園展示與解說教
育場所並對外開放使用。
2.推廣林業知識及提高服務效能。
3.全國種樹諮詢中心:
(1)供不同場域的種樹諮詢,避免任意引入不適宜樹種
,維護環境生態及景觀。
(2)透過教育訓練導正現有的樹木維護管理,提升人力
素質,達成友善生態保育。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1 | 植物園營運管理 | 本分支計畫係配合行政院核定公共建設「國家植 物園方舟計畫(第二期)」之植物園日常維運業 務,編列植物園經營、特稀有植物保存培育、保 種與環境教育推廣、遊客服務所需之預算需求。 並擴大特稀有植物採集、繁殖培育保種工作於六 龜研究中心及太麻里研究中心,全面性建構植物 園及各地苗圃為完整的方舟保種系統,推動野外 種原採集與繁殖保存、強化各植物園的展示與教 育功能等目標,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0,711千元。 (1)員工教育訓練費40千元。 (2)水電費1,825千元。 (3)郵資、電話、網路通訊等費用285千元。 (4)電腦及資訊作業系統維護費等944千元。 (5)租用影印機及各項活動場地租金等125千元 。 (6)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85千元。 (7)舉辦活動所付之法定責任保險,以及公務 車輛、遊客保險等費用225千元。 (8)遴用短期專業人士協助辦理業務等費用13, 790千元。 (9)辦理研討會、講習鐘點費等250千元。 (10)購置辦公用具、文具紙張、清潔用品、育 林材料、農機具用油及公務車輛油料等5, 830千元。 (11)印製各項業務報告、資料蒐集建檔、成果 發表與推展及專業性、事務性工作外包等 費用20,602千元。 (12)辦公廳舍、植物園場域建築及其他建築修 繕等費用510千元。 (13)公務車輛及辦公用器具之保養維修等費用 390千元。 (14)各項機械設備之保養維修費用3,030千元 。 (15)國內差旅費2,660千元。 (16)各項試驗器材、工具等運費110千元。 (17)洽公短程車資10千元。 2.設備及投資28,433千元。 (1)辦理各植物園老舊設施裝修、欽差行臺修 復及再利用工程等公共建設26,604千元。 其中工程管理費414千元:按施工費23,944 千元,扣除營造工程保險費及營業稅等後 為22,627千元提列(計算方式:5,000千元 ×3%+17,627千元×1.5%=414千元),依中 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 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 額內執行。 (2)購置植物蒸騰速率測定儀等835千元。 (3)購置電動機車1輛及農用搬運車1台等210千 元。 (4)汰換電腦硬體設備等565千元。 (5)汰購冷氣機等事務設備219千元。 |
79,144,000 | |||
| 2000 | 業務費 | 50,711,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40,000 | ||||
| 2006 | 水電費 | 1,825,000 | ||||
| 2009 | 通訊費 | 285,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944,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125,000 | ||||
| 2024 | 稅捐及規費 | 85,000 | ||||
| 2027 | 保險費 | 225,00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13,79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50,000 | ||||
| 2051 | 物品 | 5,83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0,602,000 | ||||
| 2063 | 房屋建築養護費 | 510,000 | ||||
| 2066 |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390,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3,03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660,000 | ||||
| 2081 | 運費 | 110,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10,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28,433,000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26,604,000 | ||||
| 3020 | 機械設備費 | 835,000 | ||||
| 3025 | 運輸設備費 | 210,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565,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21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