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07,051,000 元()
計畫內容
1.建立公部門與民間組織交流、對話平臺,並辦理人才培
育及推動審議式民主,以堅壯民間社造組織。
2.推動青年村落文化行動方案、世代協力共同提案計畫,
鼓勵黃金人口參與社造工作,建立分享與見學平臺,促
進青年參與在地事務。
3.輔導縣市協助社區建立在地特色、推動多元社群友善空
間、保存社區記憶,並培力新住民等多元族群自主提案
等相關業務。
4.推動跨界合作社造創新計畫,以在地特色為基礎,強化
社造與文化產業或地域振興的連結,並鼓勵第二部門擴
大參與及辦理社造亮點評選。
5.辦理審(勘)查文化設施興建、整建或營運計畫;推動
促進民間參與文化建設相關業務。
6.辦理博物館事業及環境整備,推動博物館專業等輔導、
人才培育、推廣計畫及培植中介組織能量;以科技支持
文化包容近用。
7.強化國際參與,推動國際博物館與專業組織交流合作,
提升國際能見度及臺灣影響力。
8.轉譯博物館應用典藏內涵,豐富臺灣主題及策展內容。
9.提升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專業升級,保存在地文化與深
耕區域文化治理。
10.規劃設置聯合典藏中心,滿足部屬館舍典藏需求,提
升地方文化觀光。
11.輔導以文化事業為核心之地方文化創生推展工作。
計畫內容:
1.建立公部門與民間組織交流、對話平臺,並辦理人才培
育及推動審議式民主,以堅壯民間社造組織。
2.推動青年村落文化行動方案、世代協力共同提案計畫,
鼓勵黃金人口參與社造工作,建立分享與見學平臺,促
進青年參與在地事務。
3.輔導縣市協助社區建立在地特色、推動多元社群友善空
間、保存社區記憶,並培力新住民等多元族群自主提案
等相關業務。
4.推動跨界合作社造創新計畫,以在地特色為基礎,強化
社造與文化產業或地域振興的連結,並鼓勵第二部門擴
大參與及辦理社造亮點評選。
5.辦理審(勘)查文化設施興建、整建或營運計畫;推動
促進民間參與文化建設相關業務。
6.辦理博物館事業及環境整備,推動博物館專業等輔導、
人才培育、推廣計畫及培植中介組織能量;以科技支持
文化包容近用。
7.強化國際參與,推動國際博物館與專業組織交流合作,
提升國際能見度及臺灣影響力。
8.轉譯博物館應用典藏內涵,豐富臺灣主題及策展內容。
9.提升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專業升級,保存在地文化與深
耕區域文化治理。
10.規劃設置聯合典藏中心,滿足部屬館舍典藏需求,提
升地方文化觀光。
11.輔導以文化事業為核心之地方文化創生推展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多元對話及溝通交流,落實政策的執行並提出政策
建議,以及時進行政策及資源之調整,並完善地方社造
推動之支持性網絡及人才培力。
2.建構青年推動社造的支持系統,並培力青年善用社造力
量,強化青年對在地文化的認同感並傳承在地經驗及職
涯多元發展。
3.推廣與深化平權教育及促進多元族群平等參與公共事務
之機會,以建立文化自明性,落實文化平權。
4.促進公民、學校或第二部門力量的協作關係,並建立社
區產業永續經營之操作模式;透過推動經驗傳承與分享
,拓展創新的能量。
5.建構城鄉均衡文化設施,並完備經營管理機制,引進民
間資源,帶動藝文發展。
6.培養博物館人員專業職能,提升各領域專業人才素養;
健全博物館發展環境,扶植博物館專業提升,落實文化
科技包容與近用,以博物館推動文化多樣性及生物多樣
性的維護。
7.促進參與國際專業社群,增益多元觀點溝通。
8.深化臺灣原生主題,呈現臺灣文化樣貌。
9.提升地方館舍專業能量,深耕地方文化發展。
10.完成建置聯合典藏空間及設施,提升展示、典藏專業
能量,充實多元典藏資源。
11.促進文化內容轉譯、產業加值與應用、深化地方文化
自信,達成活絡與應用地方文化資源之目標。
預期成果:
1.透過多元對話及溝通交流,落實政策的執行並提出政策
建議,以及時進行政策及資源之調整,並完善地方社造
推動之支持性網絡及人才培力。
2.建構青年推動社造的支持系統,並培力青年善用社造力
量,強化青年對在地文化的認同感並傳承在地經驗及職
涯多元發展。
3.推廣與深化平權教育及促進多元族群平等參與公共事務
之機會,以建立文化自明性,落實文化平權。
4.促進公民、學校或第二部門力量的協作關係,並建立社
區產業永續經營之操作模式;透過推動經驗傳承與分享
,拓展創新的能量。
5.建構城鄉均衡文化設施,並完備經營管理機制,引進民
間資源,帶動藝文發展。
6.培養博物館人員專業職能,提升各領域專業人才素養;
健全博物館發展環境,扶植博物館專業提升,落實文化
科技包容與近用,以博物館推動文化多樣性及生物多樣
性的維護。
7.促進參與國際專業社群,增益多元觀點溝通。
8.深化臺灣原生主題,呈現臺灣文化樣貌。
9.提升地方館舍專業能量,深耕地方文化發展。
10.完成建置聯合典藏空間及設施,提升展示、典藏專業
能量,充實多元典藏資源。
11.促進文化內容轉譯、產業加值與應用、深化地方文化
自信,達成活絡與應用地方文化資源之目標。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2 | 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 | 本計畫共需經費10,393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文化設施興建、整建或營運計畫之調查研 究、規劃、審查、勘查等,計列1,407千元。 2.促進民間參與文化建設相關業務,計列3,227 千元。 3.辦理文化設施工程協調、督導相關業務,計列 5,759千元。 (1)工程管理法規講習、實務訓練觀摩等,計 列200千元。 (2)聘請律師工程調解訴訟答辯,邀請學者專 家審查、勘查文化設施工程及辦理各項業 務等,計列1,372千元。 (3)辦理文化設施工程協調、督導行政庶務等 ,計列4,187千元。 |
10,393,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0,393,00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4,077,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330,000 | ||||
| 2039 | 委辦費 | 1,000,000 | ||||
| 2051 | 物品 | 55,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427,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45,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177,000 | ||||
| 2081 | 運費 | 10,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7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