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80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07,051,000 元(
計畫內容
1.建立公部門與民間組織交流、對話平臺,並辦理人才培  育及推動審議式民主,以堅壯民間社造組織。 2.推動青年村落文化行動方案、世代協力共同提案計畫,  鼓勵黃金人口參與社造工作,建立分享與見學平臺,促  進青年參與在地事務。 3.輔導縣市協助社區建立在地特色、推動多元社群友善空  間、保存社區記憶,並培力新住民等多元族群自主提案  等相關業務。 4.推動跨界合作社造創新計畫,以在地特色為基礎,強化  社造與文化產業或地域振興的連結,並鼓勵第二部門擴  大參與及辦理社造亮點評選。 5.辦理審(勘)查文化設施興建、整建或營運計畫;推動  促進民間參與文化建設相關業務。 6.辦理博物館事業及環境整備,推動博物館專業等輔導、  人才培育、推廣計畫及培植中介組織能量;以科技支持  文化包容近用。 7.強化國際參與,推動國際博物館與專業組織交流合作,  提升國際能見度及臺灣影響力。 8.轉譯博物館應用典藏內涵,豐富臺灣主題及策展內容。 9.提升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專業升級,保存在地文化與深  耕區域文化治理。 10.規劃設置聯合典藏中心,滿足部屬館舍典藏需求,提   升地方文化觀光。 11.輔導以文化事業為核心之地方文化創生推展工作。   計畫內容: 1.建立公部門與民間組織交流、對話平臺,並辦理人才培  育及推動審議式民主,以堅壯民間社造組織。 2.推動青年村落文化行動方案、世代協力共同提案計畫,  鼓勵黃金人口參與社造工作,建立分享與見學平臺,促  進青年參與在地事務。 3.輔導縣市協助社區建立在地特色、推動多元社群友善空  間、保存社區記憶,並培力新住民等多元族群自主提案  等相關業務。 4.推動跨界合作社造創新計畫,以在地特色為基礎,強化  社造與文化產業或地域振興的連結,並鼓勵第二部門擴  大參與及辦理社造亮點評選。 5.辦理審(勘)查文化設施興建、整建或營運計畫;推動  促進民間參與文化建設相關業務。 6.辦理博物館事業及環境整備,推動博物館專業等輔導、  人才培育、推廣計畫及培植中介組織能量;以科技支持  文化包容近用。 7.強化國際參與,推動國際博物館與專業組織交流合作,  提升國際能見度及臺灣影響力。 8.轉譯博物館應用典藏內涵,豐富臺灣主題及策展內容。 9.提升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專業升級,保存在地文化與深  耕區域文化治理。 10.規劃設置聯合典藏中心,滿足部屬館舍典藏需求,提   升地方文化觀光。 11.輔導以文化事業為核心之地方文化創生推展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多元對話及溝通交流,落實政策的執行並提出政策  建議,以及時進行政策及資源之調整,並完善地方社造  推動之支持性網絡及人才培力。 2.建構青年推動社造的支持系統,並培力青年善用社造力  量,強化青年對在地文化的認同感並傳承在地經驗及職  涯多元發展。 3.推廣與深化平權教育及促進多元族群平等參與公共事務  之機會,以建立文化自明性,落實文化平權。 4.促進公民、學校或第二部門力量的協作關係,並建立社  區產業永續經營之操作模式;透過推動經驗傳承與分享  ,拓展創新的能量。 5.建構城鄉均衡文化設施,並完備經營管理機制,引進民  間資源,帶動藝文發展。 6.培養博物館人員專業職能,提升各領域專業人才素養;  健全博物館發展環境,扶植博物館專業提升,落實文化  科技包容與近用,以博物館推動文化多樣性及生物多樣  性的維護。 7.促進參與國際專業社群,增益多元觀點溝通。 8.深化臺灣原生主題,呈現臺灣文化樣貌。 9.提升地方館舍專業能量,深耕地方文化發展。 10.完成建置聯合典藏空間及設施,提升展示、典藏專業   能量,充實多元典藏資源。 11.促進文化內容轉譯、產業加值與應用、深化地方文化   自信,達成活絡與應用地方文化資源之目標。   預期成果: 1.透過多元對話及溝通交流,落實政策的執行並提出政策  建議,以及時進行政策及資源之調整,並完善地方社造  推動之支持性網絡及人才培力。 2.建構青年推動社造的支持系統,並培力青年善用社造力  量,強化青年對在地文化的認同感並傳承在地經驗及職  涯多元發展。 3.推廣與深化平權教育及促進多元族群平等參與公共事務  之機會,以建立文化自明性,落實文化平權。 4.促進公民、學校或第二部門力量的協作關係,並建立社  區產業永續經營之操作模式;透過推動經驗傳承與分享  ,拓展創新的能量。 5.建構城鄉均衡文化設施,並完備經營管理機制,引進民  間資源,帶動藝文發展。 6.培養博物館人員專業職能,提升各領域專業人才素養;  健全博物館發展環境,扶植博物館專業提升,落實文化  科技包容與近用,以博物館推動文化多樣性及生物多樣  性的維護。 7.促進參與國際專業社群,增益多元觀點溝通。 8.深化臺灣原生主題,呈現臺灣文化樣貌。 9.提升地方館舍專業能量,深耕地方文化發展。 10.完成建置聯合典藏空間及設施,提升展示、典藏專業   能量,充實多元典藏資源。 11.促進文化內容轉譯、產業加值與應用、深化地方文化   自信,達成活絡與應用地方文化資源之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 1.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奉行政院110年1
 1月26日院臺文字第1100034020號函核定,計
 畫總經費2,107,500千元,執行期間為111至11
 6年,111至113年已編列821,709千元,本年度
 續編第4年經費286,123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計畫推動所需之行政費用(含邀請專
   家學者出席諮詢評選會議、辦理審查,差
   旅、租車、稿費、運費、場地器材等),
   計列11,788千元;委託辦理提案計畫之輔
   導培力及成果推廣表揚、強化「臺灣社區
   通網站」功能等,計列42,306千元(含資
   本門1,088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5
   8千元),合共54,094千元。
 (2)補助直轄市、各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及
   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計列143,958千元(含
   資本門500千元);補助國內團體、大專院
   校參與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之推
   動等,計列56,770千元,合共200,728千元
   。
 (3)辦理青年村落文化行動方案及社區營造推
   動成果之獎勵表揚等,計列30,300千元(
   獎勵金)。
 (4)辦理文化資源相關人士之急難救助,計列1
   ,001千元。
2.委託辦理社區母語推廣等,計列28,500千元。
314,623,000
2000 業務費 65,831,000
2009 通訊費 50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6,49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98,000
2039 委辦費 33,678,000
2051 物品 4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0,365,000
2072 國內旅費 900,000
2081 運費 400,000
2084 短程車資 40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088,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48,000
3040 權利 40,000
4000 獎補助費 247,704,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53,196,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90,762,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60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0,845,0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000,000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1,001,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