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64,111,000 元()
計畫內容
1.配合國稅稽徵辦理租稅教育、宣導、服務、訓練、人民
陳情案件之管制、研究發展、規劃及考核。
2.所得稅、遺產稅及贈與稅案件之審查。
3.各稅案件覆核、專案查核、交辦案件之調查及核定案件
之抽查。
4.直接稅之徵收、劃解、退稅暨欠稅清理。
5.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審查與各稅違章案件之查緝。
6.違章、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及各稅法規之整理、執行與
諮詢。
7.課稅資料蒐集、整理、歸戶、保管及申報收件計畫之規
劃、擬定與執行。
8.以電子作業系統處理各項業務及辦理電作資訊人力訓練
。
預期成果
1.普及租稅教育,建立誠實納稅風氣,提高納稅意願,並
發掘納稅服務過程中缺失,作為稅法及稅政改進參考。
2.輔導納稅義務人建立誠實申報及健全會計制度觀念,以
減少徵納雙方之紛爭。
3.提升查核品質,簡化稽徵程序,加強防杜逃漏,促使誠
實申報,如期納稅。
4.迅速徵收核定稅額繳交國庫,以利國庫調度,正確辦理
溢繳稅款之退還,以維護納稅義務人之權益。
5.鼓勵舉發逃漏稅以達公平課稅之目的。
6.合法、公平處理行政救濟案件,並對各案加以分析、研
究改進、維護稅制。
7.有效控制稅源並建立嚴整資料保管及調查作為勾稽審查
作業之良好基礎及落實便民服務之工作。
8.推動稽徵業務全面自動化,建立完整課稅資料,提高作
業品質,以發揮資訊作業效益,並提供內部管理參考。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4 | 間接稅稽徵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 、期貨交易稅、營業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稽徵 與各稅違章檢舉案件查緝等業務,所需經費如下 : 1.貨物稅及菸酒稅廠商申請各項產品登記、變更 、註銷及免稅原料申請銷案、外銷及軍用免稅 貨物案件申請與銷案及廠商申請報備等事項函 復郵資391千元。 2.辦理一般查緝案件、涉嫌違章案件及辦理專案 查緝通知納稅人到局備詢等郵資73千元。 3.辦理貨物稅條例收件及審查等郵資235千元。 4.辦理營業人虛開不實發票案件及專案查緝等郵 資250千元。 5.辦理營業稅各項專案查核,通知營業人備詢、 催繳取證及通知文件函件等郵資448千元。 6.郵寄營業稅查定課徵稅額繳款書、核定通知書 及通知文件等郵資880千元。 7.協助辦理貨物稅條例資料整理、收件及登錄等 僱用約用人員經費3,401千元。 8.協助辦理統一發票購票證之製作核發、未購發 票清單列管及統一發票中獎清冊製作僱用約用 人員經費2,652千元。 9.協助辦理營業稅設立、變更、停復業、註銷案 件異動登錄建檔及稅籍資料袋整理歸檔保管暨 營業稅媒體申報及營業稅申報書、明細表之整 理、登錄及保存與銷毀等僱用約用人員經費6, 783千元。 10.協助辦理營業稅相關公文收發歸檔、營業稅 欠稅催繳回報及回證登錄整理、各項稅籍申 請案件諮詢服務及多功能櫃檯輪值僱用約用 人員經費5,835千元。 11.協助辦理營業人稅籍異動資料、申報書、網 路申報、媒體申報等資料及退稅申報相關帳 證資料整理、歸類及登錄等僱用約用人員經 費4,856千元。 12.舉辦貨物稅、菸酒稅、檢舉查緝相關法令講 習等所需講座鐘點費58千元。 13.為提升服務品質加強專業技能,辦理營業稅 稽徵業務及查核作業講習等講座鐘點費82千 元。 14.辦理菸酒稅、貨物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 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稽徵暨違章查緝業 務文具紙張701千元。 15.辦理營業稅稽徵、違章查緝、跨境電商實施 相關作業及遏止網路交易逃漏稅查核專案暨 健全網路交易營業人稅籍管理作業所需文具 紙張及影印機碳粉等事務性設備耗材908千元 。 16.購置稅務法令書籍、期刊及稅務法規等工具 用書365千元。 17.印製貨物稅完(免)稅照及臨時運單等260千元 。 18.印製貨物稅及菸酒稅自動報繳繳款書、證券 交易稅及期貨交易稅代徵稅額繳款書等316千 元。 19.印製貨物稅廠商、菸酒稅廠商、證券商及期 貨商各項申報用書表,貨物稅條例中古汽、 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 稅之相關資料、退稅申請書及明細表等410千 元。 20.受理稅籍登記及營業稅申報案件,印製營業 稅申報書、繳款書、購票證、適用零稅率銷 售額清單、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折讓證明單 、進項憑證封面、稅籍資料袋、稽徵作業手 冊及其他稽徵業務用各類書表等492千元。 21.辦理檢舉案件查緝,印製各項查核定稿、表 報、案情分析及查緝計畫表、查緝案件處理 及承辦登記簿、違章案件調查報告書及受理 檢舉案件處理表等594千元。 22.辦理調查貨品價格購買免稅飲品與送驗費用 、涉嫌違章之飲品、酒類價購送驗及菸酒成 份含量檢驗費等144千元。 23.辦理菸酒稅、貨物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 易稅及營業稅等稽徵暨違章查緝業務向金融 機構查詢資料手續費227千元。 24.辦理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 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等稽徵及查緝案件 之調查暨參加局外各項聯繫會議等旅費372千 元。 25.辦理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代徵人業務檢 查、菸酒稅查緝、廠商檢查及貨物稅條例中 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 車貨物稅作業等旅費484千元。 26.辦理營業稅查緝案件調查、配合跨境電商實 施相關作業、電子支付專法實施及遏止網路 交易逃漏稅查核專案暨健全網路交易營業人 稅籍管理作業暨參加局外各項聯繫會議等旅 費456千元。 27.辦理營業稅稽徵及統一發票稽查至營業場所 實地輔導、查核及一般外勤檢查工作等旅費4 87千元。 28.運送空白統一發票及逾保存年限課稅資料銷 毀運費400千元。 29.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核發標準編列之證券 交易稅代徵人獎金16,536千元。 30.依期貨交易稅條例規定核發標準編列之期貨 交易稅代徵人獎金286千元。 |
49,382,000 | |||
| 2000 | 業務費 | 32,560,000 | ||||
| 2009 | 通訊費 | 2,277,00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23,527,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40,000 | ||||
| 2051 | 物品 | 1,974,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443,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799,000 | ||||
| 2081 | 運費 | 400,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6,822,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16,82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