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64,111,000 元()
計畫內容
1.配合國稅稽徵辦理租稅教育、宣導、服務、訓練、人民
陳情案件之管制、研究發展、規劃及考核。
2.所得稅、遺產稅及贈與稅案件之審查。
3.各稅案件覆核、專案查核、交辦案件之調查及核定案件
之抽查。
4.直接稅之徵收、劃解、退稅暨欠稅清理。
5.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審查與各稅違章案件之查緝。
6.違章、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及各稅法規之整理、執行與
諮詢。
7.課稅資料蒐集、整理、歸戶、保管及申報收件計畫之規
劃、擬定與執行。
8.以電子作業系統處理各項業務及辦理電作資訊人力訓練
。
預期成果
1.普及租稅教育,建立誠實納稅風氣,提高納稅意願,並
發掘納稅服務過程中缺失,作為稅法及稅政改進參考。
2.輔導納稅義務人建立誠實申報及健全會計制度觀念,以
減少徵納雙方之紛爭。
3.提升查核品質,簡化稽徵程序,加強防杜逃漏,促使誠
實申報,如期納稅。
4.迅速徵收核定稅額繳交國庫,以利國庫調度,正確辦理
溢繳稅款之退還,以維護納稅義務人之權益。
5.鼓勵舉發逃漏稅以達公平課稅之目的。
6.合法、公平處理行政救濟案件,並對各案加以分析、研
究改進、維護稅制。
7.有效控制稅源並建立嚴整資料保管及調查作為勾稽審查
作業之良好基礎及落實便民服務之工作。
8.推動稽徵業務全面自動化,建立完整課稅資料,提高作
業品質,以發揮資訊作業效益,並提供內部管理參考。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1 | 納稅服務及規劃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租稅教育、稅務服務、租稅法 令宣導、各項業務規劃、研究發展、管制考核及 各稅審查案件覆核等業務,所需經費如下: 1.郵寄各項租稅相關資料、活動獎品寄送及說明 資料之郵資325千元。 2.申請所得及財產課稅資料回寄郵資25千元。 3.辦理各稅覆核、抽核及內部稽核等業務郵寄調 帳通知函件郵資34千元。 4.稅務問題電腦題庫答詢語音系統、免費服務專 線及稅務服務電話費240千元。 5.稅務志工及納稅服務隊意外保險保險費等170 千元。 6.協助辦理統一發票推行活動僱用約用人員經費 496千元。 7.協助辦理核發儲蓄免扣證等僱用約用人員經費 322千元。 8.協助辦理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整理等僱 用約用人員經費321千元。 9.協助辦理租稅相關服務事宜及各項行政業務資 料整理等僱用約用人員經費321千元。 10.舉辦學校機關團體租稅教育講座鐘點費204千 元。 11.舉辦稅務志工專業訓練講座鐘點費9千元。 12.參加國內專業組織或學術團體之會費10千元 。 13.辦理為民服務、租稅教育及納稅服務文具紙 張60千元。 14.辦理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文具用品160 千元。 15.辦理全功能櫃檯作業各項書證特殊用紙250千 元。 16.辦理各稅覆核、抽核、內部稽核業務文具紙 張及為提升覆核品質購買業務用工具書等32 千元。 17.委請學生納稅服務隊協助納稅義務人申報綜 合所得稅所需經費1,078千元。 18.各分局、稽徵所櫃檯、服務台之流程圖及標 示牌裝置更新等316千元。 19.印製租稅教育文宣手冊等614千元。 20.所得稅申報服務經費340千元。 21.印製薪資所得扣繳辦法、所得稅法令修正條 文對照、各項國稅報繳及節稅手冊等相關資 料136千元。 22.舉辦所得稅申報實務及各項國稅法規講習會 、稽徵業務考核之場地佈置、布條、展板及 工作人員服務背心等180千元。 23.依志願服務法第16條規定編列稅務志工服務 隊所需補助交通、誤餐及訓練等經費920千元 。 24.辦理為民服務意見調查印製問卷及分析報告 等80千元。 25.人民陳情相關表格印製相關經費5千元。 26.辦理學生體驗稅務稽徵實務作業等活動經費1 85千元。 27.辦理全功能櫃檯業務印製申請書、報表及文 宣等70千元。 28.配合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查調列印用紙及報 表等161千元。 29.舉辦學校租稅教育講座教材費98千元。 30.文宣、看板、大型LED播放、車體廣告、拍攝 租稅教育影片及新聞輿情回應澄清等248千元 。 31.刊登報章雜誌、運用廣播電台或電視台託播 、專訪及網路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70千 元。 32.配合新頒法令或各項稅法修訂等租稅教育相 關經費603千元。 33.舉辦工商暨民間團體座談會等經費45千元。 34.為鼓勵同仁積極從事研究發展工作,解決實 際問題,依行政院頒布「行政院所屬各機關 研究發展實施要點」及「財政部研究發展獎 勵作業要點」規定,實施研究發展獎勵制度 作業計畫經費65千元。 35.辦理各地區國稅局數位課程錄製費用分攤款 等145千元。 36.參加納稅服務聯繫、稅務研習及租稅教育業 務等旅費206千元。 37.辦理各稅案件覆核、抽核及內部稽核等工作 ,至原查單位調帳、實地勘查及參加局外各 項會議講習研討會等旅費51千元。 |
8,695,000 | |||
| 2000 | 業務費 | 8,695,000 | ||||
| 2009 | 通訊費 | 624,000 | ||||
| 2027 | 保險費 | 170,00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1,46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13,000 | ||||
| 2045 | 國內組織會費 | 10,000 | ||||
| 2051 | 物品 | 502,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5,459,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5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