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3頁
預算機關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2,40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辦理人事、主計、文書以及有關行政科室等 單位之經常工作事項。  
預期成果
日常行政事務,力求迅速,隨時處理。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20,728千元,其內容如
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1,869千元,係職員9人之
 薪俸、加給等。
2.約聘僱人員待遇720千元,係聘用1人之酬金等
 。
3.技工及工友待遇1,245千元,係駕駛1人及工友
 1人之工餉、加給等。
4.獎金3,068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
 等。
5.其他給與188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傷
 殘死亡慰問金等。
6.加班費1,386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7.退休離職儲金1,041千元,係現職人員及約聘
 僱人員依法應提撥之退休金等。
8.保險1,211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20,728,000
1000 人事費 20,728,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1,869,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720,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45,000
1030 獎金 3,068,000
1035 其他給與 188,000
1040 加班費 1,386,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041,000
1055 保險 1,2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