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83,589,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729,69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495,691千元,係職員531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5,000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11人及工友4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100,676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6,149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費46,017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離職儲金35,023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41,134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729,690,000
1000 人事費 729,690,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95,691,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000,000
1030 獎金 100,676,000
1035 其他給與 6,149,000
1040 加班費 46,017,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5,023,000
1055 保險 41,1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