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1,54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496,498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45,786千元,係職員311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3,828千元,係駕駛11人及工
 友4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69,993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
 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3,800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費25,231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離職儲金22,21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25,65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496,498,000
1000 人事費 496,498,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45,786,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828,000
1030 獎金 69,993,000
1035 其他給與 3,800,000
1040 加班費 25,231,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2,210,000
1055 保險 25,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