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73,94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111,824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749,224千元,係職員683之
 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8,000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14人及工友11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163,100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
 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10,000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費70,000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離職儲金53,00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58,50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1,111,824,000
1000 人事費 1,111,824,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49,224,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000,000
1030 獎金 163,100,000
1035 其他給與 10,000,000
1040 加班費 70,000,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53,000,000
1055 保險 58,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