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91,06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
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
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
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4 | 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 | 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奉行政院110年7月 29日院臺衛字第1100180390號函、113年5月15日 院臺衛字第1135009691號函核定,總經費2,022, 740千元,分5年辦理,110年度編列25,851千元 ,111年度編列436,232千元,112年度編列598,8 64千元,113年度編列495,756千元,本年度編列 最後1年經費466,037千元,預定辦理執行監護處 分(含暫行安置)之收治費用、司法精神病房委外 維安人力及相關訓練及執行監護處分處所相關安 全設備等。 |
466,037,000 | |||
| 2000 | 業務費 | 465,537,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465,537,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500,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