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7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執行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及加強少年調查、管束與執行  輔導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發揮司法功能。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及民事執行訴訟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  確保民眾權益。 2.預計辦理件數:民事事件330件、刑事案件150件、民事  強制執行950件,合計1,430件。 3.強化少年法庭功能,提高調查及輔導績效,以防治青少  年罪。 4.預計辦理少年事件業務10件、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  導業務2人。 5.家事及家事調查事件60件。 6.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辦理公證業務。 7.妥速辦理提存業務,以落實便民政策。 8.公證事件預計辦理60件;提存事件預計辦理2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1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容
如下:
1.通訊費5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4千元。
 (2)郵資費55千元。
2.物品3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3.一般事務費7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12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行民
 事事件旅費。
81,000
2000 業務費 81,000
2009 通訊費 59,000
2051 物品 3,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000
2072 國內旅費 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