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2,94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審判等業務。
2.辦理刑事案件審判等業務。
3.辦理民事執行等業務。
4.辦理家事事件審理及調查等業務。
5.辦理少年事件審理、調查及保護輔導等業務。
6.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事件維持率及結案速度。
2.提高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3.妥適處理民事執行事件,兼顧債權債務雙方權益。
4.加強處理家事事件,促進家庭和諧保障被害人安全。
5.對觸法及有觸法之虞之兒童或少年裁處適當之處遇並施
予高度輔導。
6.依法辦理公證業務提升服務品質。
7.依法辦理提存業務以期法制化。
8.預計辦理件(人)數:
(1)民事事件業務113,000件。
(2)刑事案件業務45,600件。
(3)民事執行業務232,350件。
(4)家事事件業務21,450件。
(5)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50件。
(6)少年事件業務4,750件。
(7)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4,500人。
(8)公證業務7,400件。
(9)提存業務5,6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5 |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06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2,022千元,包括: (1)通訊費35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39千元。 <2>郵資費320千元。 (2)保險費2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 險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91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22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 費20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105千元 。 <4>少年事件鑑定費444千元。 (4)物品38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7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2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50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50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3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10千元 。 <7>尿液檢驗耗材10千元。 <8>採驗業務訓練經費8千元。 (5)一般事務費657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277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0千元。 <3>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370千元。 (6)給養費1,165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541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20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 費452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49千元。 <4>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20千 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8,3 02千元,包括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5千元、 物品220千元、一般事務費7,977千元及國 內旅費7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041千元,係購置會議簡報室投 影機系統、數位式多功能複合機等雜項設備費 。 |
13,063,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2,022,000 | ||||
| 2009 | 通訊費 | 359,000 | ||||
| 2027 | 保險費 | 22,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26,000 | ||||
| 2051 | 物品 | 605,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8,634,000 | ||||
| 2057 | 給養費 | 1,165,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611,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1,041,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1,04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