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6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2,94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審判等業務。 2.辦理刑事案件審判等業務。 3.辦理民事執行等業務。 4.辦理家事事件審理及調查等業務。 5.辦理少年事件審理、調查及保護輔導等業務。 6.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事件維持率及結案速度。 2.提高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3.妥適處理民事執行事件,兼顧債權債務雙方權益。 4.加強處理家事事件,促進家庭和諧保障被害人安全。 5.對觸法及有觸法之虞之兒童或少年裁處適當之處遇並施  予高度輔導。 6.依法辦理公證業務提升服務品質。 7.依法辦理提存業務以期法制化。 8.預計辦理件(人)數:   (1)民事事件業務113,000件。   (2)刑事案件業務45,600件。   (3)民事執行業務232,350件。   (4)家事事件業務21,450件。   (5)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50件。   (6)少年事件業務4,750件。   (7)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4,500人。   (8)公證業務7,400件。   (9)提存業務5,6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06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2,022千元,包括: 
 (1)通訊費35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39千元。
   <2>郵資費320千元。
 (2)保險費2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
   險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91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22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
     費20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105千元
     。
   <4>少年事件鑑定費444千元。
 (4)物品38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7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2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50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50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3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10千元
     。
   <7>尿液檢驗耗材10千元。
   <8>採驗業務訓練經費8千元。
 (5)一般事務費657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277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0千元。
   <3>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370千元。
 (6)給養費1,165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541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20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
     費452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49千元。
   <4>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20千
     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8,3
   02千元,包括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5千元、
   物品220千元、一般事務費7,977千元及國
   內旅費7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041千元,係購置會議簡報室投
 影機系統、數位式多功能複合機等雜項設備費
 。
13,063,000
2000 業務費 12,022,000
2009 通訊費 359,000
2027 保險費 2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26,000
2051 物品 60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8,634,000
2057 給養費 1,165,000
2072 國內旅費 611,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041,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0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