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1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30,01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及資訊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及資訊業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150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57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77千元。
 (2)郵資費400千元。
3.資訊服務費2,475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關
 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3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164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辦
 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69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62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07千元。
7.物品2,254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601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488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65千元。
8.一般事務費9,102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408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924千元。
 (3)辦理一、二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937千元
   。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293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2,305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571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3,177千元。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29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02千元。
 (10)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4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52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2千元。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8
    千元。
 (14)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聯
    繫、新聞發布等經費100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1,320千元,係電話線路更新
 工程、院署辦公大樓頂樓管路防水除銹油漆工
 程及本院、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
 灣橋頭地方法院及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聯合職
 務宿舍設置無障礙坡道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028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908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888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0千元。
19,150,000
2000 業務費 19,150,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2009 通訊費 577,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475,000
2027 保險費 3,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64,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9,000
2051 物品 2,25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9,102,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2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028,000
2072 國內旅費 90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