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568,000 元()
計畫內容
1.提高民事辦案維持率。
2.提高民事辦案速度。
3.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調解和解。
4.迅速辦理重大民事事件、國家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
5.清理並防止民事遲延案件。
6.提高刑事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7.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
8.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
9.成立公平交易法專業法庭及清理案件之遲延。
10.辦理家事、少年事件審判等業務。
11.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事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度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7,500件。
2.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刑事辦
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本年度預計辦理刑事案件業務9,
800件。
3.妥適迅速審理家事事件,維護家庭和諧,本年度預計辦
理家事事件業務800件。
4.加強少年事件認定事實功能,提高辦案績效,本年度預
計辦理少年事件業務7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4 |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0千元,均屬業務費,包括: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千元,係少年事件鑑定費 。 2.國內旅費10千元,係少年事件證人、鑑定人旅 費。 |
20,000 | |||
| 2000 | 業務費 | 2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