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988,000 元(
計畫內容
1.精進審判專業,充實審判資訊,保障司法人權。 2.提高審判績效及裁判品質。 3.發揮技術審查官之功能,確保裁判技術判斷之正確性。 4.商業調查官辦理商業事件問題判斷分析及資料蒐集等業  務。 5.司法事務官確實進行審查及調解、非訟、提存等業務。 6.督促法官助理協助法官辦案,減輕法官工作負擔。  
預期成果
1.推動法官審判專業化,增進專業知能;強化法官會議之  功能,統一法律見解,避免裁判衝突與矛盾;充分運用  審理模式與審理計畫使案件進行情形更透明、順暢。 2.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105件、刑事案件業務4  66件、行政訴訟業務232件、商業事件業務188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38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633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69千元。
 (2)郵資費564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8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0千元。
 (2)辦理裁判要旨翻譯等經費20千元。
 (3)行政訴訟案件鑑定費13千元。
 (4)調解報酬15千元。
3.物品34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13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83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50千元。
 (4)辦理智慧財產案例評析法律座談經費100千
   元。
4.一般事務費196千元,包括:
 (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65千元。
 (2)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31千元。
5.國內旅費5千元,係調解委員旅費。
1,238,000
2000 業務費 1,238,000
2009 通訊費 633,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8,000
2051 物品 34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96,000
2072 國內旅費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