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05,964,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政府「照顧弱勢」之醫療社福政策,強化榮民醫療
體系三級醫療照護網絡,賡續提供社區醫療保健服務,
辦理社區健康營造、健康講座、巡迴醫療、義診、預防
保健與疾病篩檢、居家訪視等,落實照顧榮民(眷)身心
健康。
2.充實各級榮民醫院照顧貧困無依需長期照護之就養榮民
之養護作業、相關衛材設施及照顧服務人力,加強榮民
醫療照顧,提高醫療照顧品質。
3.補助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所需之助聽器、義眼、眼鏡、
義齒及醫療輔具,以克服生理障礙或促進生活自理能力
,提升生活品質。
4.培育醫事專業人才,充實榮民醫療體系醫護人力。補助
國防醫學院代訓公費生、公費護理生及衛福部辦理重點
科別培育公費醫師。
5.配合政府長照2.0政策,補助各級榮院發展高齡醫學,
提供以病人為中心的高齡整合照護、發展失智症優質整
合照護、強化高齡醫學研究與教學及國際合作、完善全
方位長照服務網絡及發展高齡醫學創新服務,以提升高
齡者健康照護品質。
6.建構榮民體系安寧緩和醫療全程照護網絡、推動預立醫
療自主計畫、培育安寧專業人才,提供長者有尊嚴的善
終服務。
預期成果
1.結合社區資源,強化醫療服務,辦理健康講座60,000人
次、預防保健100,000人次、社區居家訪視25,000人次
、社區巡迴醫療及義診服務100,000人次。
2.照顧貧困無依需長期照護之就養榮民,配合長照政策,
各榮總分院公務預算病床轉型為護理之家,提供合乎法
規、安全、舒適的照護環境與品質。補助各榮總分院照
護失能、失智與罹患慢性病需長期照護之榮民養護作業
、相關衛材設施及照顧服務等經費,使榮民能獲得完善
生活照顧,頤養天年。
3.提供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裝配輔具,使其恢復獨立生活
功能並提升生活品質,預計補助裝配3萬餘人次。
4.培育醫學系公費生173人(2學期共321人次)、護理系公
費生20人(2學期共40人次)。
5.建立本會高齡醫學之特色,辦理高齡醫學整合門診服務
、高齡醫學住院服務、急性後期照護服務、日間照護、
失智照護、高齡醫學教育訓練及發展高齡醫學創新服務
。
6.增加安寧緩和照護服務之供給面、減少無效醫療,透過
全人、全家、全程、全隊、全社區整體照顧,提供一般
病患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及提升末期病人的生命品質。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8預算 | 107預算 | 107差異 | 107比例 |
|---|---|---|---|---|---|---|---|---|---|
| 02 | 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 | 本計畫內容如下: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專家學者出席長照醫療輔具、助聽器等 採購審查會議出席費20千元。 (2)各榮總分院依「護理機構設置標準」及 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配置照顧符合公 務預算補助身份入住護理之家及轉急性 住院,以及榮總分院因醫療能量不足須 緊急後送鄰近大型醫院者,所需照顧服 務員621人,計260,938千元;辦理助聽 器等長照醫療輔具滿意度調查,提升服 務品質,計123千元,合共261,061千元 。 (3)專家學者出席長照醫療輔具、助聽器等 採購審查會議差旅費10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購置需長期照顧之失能、精 神障礙、失智榮民所需紙尿布(褲)、病房防 護設施、被服及所需藥品、衛材等經費5,88 5千元;補助身心障礙、生理機能障礙及孱 弱榮民所需各項醫療輔具、助聽器、義眼、 眼鏡、義齒膺復及辦理輔具檢測、維修材料 、巡迴服務、配送指導等74,710千元,合共 80,595千元。 |
341,686,000 | 338,156,000 | 3,530,000 | 1.04% | |||
| 0200 | 業務費 | 261,091,000 | 244,377,000 | 16,714,000 | 6.84%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0,000 | 20,000 | 0 | 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261,061,000 | 244,347,000 | 16,714,000 | 6.84%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0,000 | 10,000 | 0 | 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80,595,000 | 93,779,000 | -13,184,000 | -14.06% | ||||
| 0451 |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 80,595,000 | 93,779,000 | -13,184,000 | -1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