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05,964,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政府「照顧弱勢」之醫療社福政策,強化榮民醫療
體系三級醫療照護網絡,賡續提供社區醫療保健服務,
辦理社區健康營造、健康講座、巡迴醫療、義診、預防
保健與疾病篩檢、居家訪視等,落實照顧榮民(眷)身心
健康。
2.充實各級榮民醫院照顧貧困無依需長期照護之就養榮民
之養護作業、相關衛材設施及照顧服務人力,加強榮民
醫療照顧,提高醫療照顧品質。
3.補助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所需之助聽器、義眼、眼鏡、
義齒及醫療輔具,以克服生理障礙或促進生活自理能力
,提升生活品質。
4.培育醫事專業人才,充實榮民醫療體系醫護人力。補助
國防醫學院代訓公費生、公費護理生及衛福部辦理重點
科別培育公費醫師。
5.配合政府長照2.0政策,補助各級榮院發展高齡醫學,
提供以病人為中心的高齡整合照護、發展失智症優質整
合照護、強化高齡醫學研究與教學及國際合作、完善全
方位長照服務網絡及發展高齡醫學創新服務,以提升高
齡者健康照護品質。
6.建構榮民體系安寧緩和醫療全程照護網絡、推動預立醫
療自主計畫、培育安寧專業人才,提供長者有尊嚴的善
終服務。
預期成果
1.結合社區資源,強化醫療服務,辦理健康講座60,000人
次、預防保健100,000人次、社區居家訪視25,000人次
、社區巡迴醫療及義診服務100,000人次。
2.照顧貧困無依需長期照護之就養榮民,配合長照政策,
各榮總分院公務預算病床轉型為護理之家,提供合乎法
規、安全、舒適的照護環境與品質。補助各榮總分院照
護失能、失智與罹患慢性病需長期照護之榮民養護作業
、相關衛材設施及照顧服務等經費,使榮民能獲得完善
生活照顧,頤養天年。
3.提供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裝配輔具,使其恢復獨立生活
功能並提升生活品質,預計補助裝配3萬餘人次。
4.培育醫學系公費生173人(2學期共321人次)、護理系公
費生20人(2學期共40人次)。
5.建立本會高齡醫學之特色,辦理高齡醫學整合門診服務
、高齡醫學住院服務、急性後期照護服務、日間照護、
失智照護、高齡醫學教育訓練及發展高齡醫學創新服務
。
6.增加安寧緩和照護服務之供給面、減少無效醫療,透過
全人、全家、全程、全隊、全社區整體照顧,提供一般
病患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及提升末期病人的生命品質。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8預算 | 107預算 | 107差異 | 107比例 |
|---|---|---|---|---|---|---|---|---|---|
| 01 | 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 |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內容如下: 1.補助各榮總分院執行公共衛生政策經費237, 780千元,補助各榮總分院開設榮民養護公 務長期照護床養護作業經費591,591千元;9 0年度起自銓敘部移由本會編列預算辦理所 屬醫療機構退休公務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任 職年資退休撫卹金715,007千元;補助樂生 療養院寄醫榮民醫療照護費用2,109千元, 合共1,546,487千元。 2.補助各榮總分院收容被棄養一般民眾及榮民 (遺)眷精神病患所需伙食費2,933千元; 補助回台未滿6個月或未具健保資格之榮民 、清寒榮民外籍或大陸配偶就醫醫療補助28 8千元,公費就養榮民入住榮家防疫檢驗( 查)354千元,合共3,575千元 。 |
1,550,062,000 | 1,551,065,000 | -1,003,000 | -0.06% | |||
| 0400 | 獎補助費 | 1,550,062,000 | 1,551,065,000 | -1,003,000 | -0.06% | ||||
| 0432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1,546,487,000 | 1,546,598,000 | -111,000 | -0.01% | ||||
| 0451 |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 3,575,000 | 4,467,000 | -892,000 | -1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