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43,864,000 元()
計畫內容
1.社會救助業務宣導。 2.照顧生活困難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並維護其就醫  權益,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之生活,協助其自立。
預期成果
1.照顧全國低收入戶34萬餘人及中低收入戶35萬餘人,並  提高其家庭子女運用網際網路能力、維護其家庭成員就  醫權益、協助其家庭自立脫貧,另協助遭遇緊急危難之  家庭度過困境,並提升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面對天然災  害因應及參與救災能力。 2.即時關懷救助1萬個家庭,另急難救助計3萬人次;安置  小康精神病患計920人次;補助低收入戶健保病患住院  膳食費計25萬人次。 3.拓展在地社區實物服務,提供未符合低收入戶及中低收  入戶資格,但經濟陷困之家庭飲食及日常用品等扶助。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04 小康計畫精神病患收治 1.本部桃園療養院、草屯療養院、玉里醫院及
 委託私立臺中仁愛之家、臺南仁愛之家、高
 雄仁愛之家等6個機構賡續收治小康計畫精
 神病患,計列97千元(通訊費27千元、物品
 11千元、一般事務費26千元、國內旅費29千
 元、短程車資4千元)。
2.辦理收治小康計畫精神病患托育養護費,計
 列160,884千元(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3.小康計畫精神病患因併發症或急性精神病轉
 診住院醫療健保不給付之醫療費用及住院看
 護費,計列3,904千元(公費就養及醫療補
 助)。
164,885,000
0200 業務費 97,000
0203 通訊費 27,000
0271 物品 11,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26,000
0291 國內旅費 29,000
0295 短程車資 4,000
0400 獎補助費 164,788,000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164,7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