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8頁
預算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1,140,000 元()
計畫內容
1.智慧財產權之企劃研究與國際合作、推行與訓練等;智  慧財產權相關組織之資料交流、圖書蒐集典藏、本國專  利資料英譯、月刊及年報相關出版與發行、各服務處在  地化諮詢服務。 2.專利權管理、企劃及推廣;專利案件之申請及審查。 3.商標行政事務及管理、商標各類申請案件之審查。 4.著作權法制研究及審議調解諮詢、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輔導監督、著作權法令教育及推廣、協調查禁仿冒等工  作。 5.營業秘密保護之推廣及交流活動等。 6.業務電子化推動、規劃、建置、維運等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政策的研擬,作為施政的導向,並藉由計畫制度的  建立、政策分析及推廣、專業訓練及國際合作,以落實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辦理智慧財產權相關組織之資料交  流與合作,圖書蒐集典藏及館際合作,本國專利資料英  譯作業及月刊、年報相關出版發行,各服務處提供在地  化諮詢服務。 2.辦理專利案件審查,並完成委託辦理專利生物寄存工作  ,預定辦結專利新案、再審查、舉發及行政救濟等申請  案審查。 3.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定及  廢止等申請案審查暨延展及異動等商標權管理。 4.建立完整著作權法制體系,落實主管機關執法功能,協  調查禁仿冒,提升國民智慧財產權觀念。 5.推廣營業秘密保護,協助企業、學研機構等完善營業秘  密保護機制。 6.推動業務電子化及擴增線上服務,確保各項資訊服務正  常維運及資訊基礎設施平台可用性。 7.衡量指標:   (1)訓練方面,預計完成兼任專利審查委員研討會約80     人參加;辦理專利及商標各級審查人員訓練,參訓     人數約計60人,另薦送並補助約17人次參加國內教     育訓練單位相關課程,以提升審查委員專業素質、     提高審查品質、強化審查人員審查能力。   (2)推廣方面:     <1>舉辦線上及實體北中南專利法令說明會等約4場次       ,預計300人次參加,加強民眾對於智慧財產的認       識並建立正確尊重及保護觀念。     <2>預計巡迴全國各級學校、公司、政府機關舉辦法       令教育講習30場,以建立全民正確之智慧財產權       法制觀念為目標。   (3)每年出席WTO/TRIPS會議、APEC/IPEG會議及雙邊IPR     諮商會議,透過國際談判及合作,落實智慧財產保     護。   (4)預計完成專利權管理865,703件、程序審查73,309件     、設計審查7,151件、新型形式審查14,102件、早期     公開前審查51,268件、發明專利審查42,000件、新     型技術報告783件、審結專利再審查案6,966件及舉     發案401件、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答辯(以實際件數     為準)。   (5)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     定及廢止等申請案審查110,860類,分割申請案審查     365件,延展申請案管理51,020類及異動等商標權管     理25,78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5 著作權管理及保護 1.著作權行政及管理:本計畫係辦理著作權檢舉
 撤銷案件、受理製版權登記、音樂著作權強制
 授權、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及著作財產權
 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另依「著作權集體管理
 團體條例」受理團體申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之設立、增加管理著作類別及合併許可,並辦
 理監督及輔導各項工作;辦理著作權法令教育
 講座等工作,計需經費2,622千元,包括:
 (1)派員參加業務相關課程訓練費1千元。
 (2)辦理著作權集管團體資訊系統維護經費799
   千元。
 (3)辦理說明會等所需場地租金11千元。
 (4)辦理著作權認證工作等與業務相關活動所
   需之顧問費100千元。
 (5)辦理著作權法令教育說明會、組織學習等
   聘請講師授課之講座鐘點費24千元。
 (6)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
   品40千元。
 (7)辦理校園法制教育推廣活動及跨域智慧人
   才研習營1,369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400千元);辦理著作權認證工作等與
   業務相關活動、印製著作權相關法規141千
   元等一般事務費。
 (8)辦理各項法令教育研討會、接洽公務及參
   加會議等差旅費10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5千元。
 (10)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兩岸著作權保護相關會
    議及交流活動等工作經費122千元。
2.著作權法制研究及審議調解諮詢:本計畫係辦
 理著作權法制研究及編撰法規彙編,推動國際
 及兩岸著作權關係各項工作,及依著作權法第
 83條、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
 ,聘派委員及召開會議,執行使用報酬費率審
 議及爭議調解諮詢等法定任務,計需經費1,00
 3千元,包括:
 (1)聘派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之兼職
   費85千元。
 (2)委請專家學者提供高度專業議題之諮詢意
   見與協助等顧問費194千元。
 (3)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提供專業諮詢意見
   之出席費135千元。
 (4)辦理著作權法令研討會等聘請講師授課之
   講座鐘點費2千元。
 (5)編印著作權相關刊物等編稿費60千元、辦
   理國際研討會翻譯費27千元。
 (6)委託辦理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財務查核工
   作經費425千元。
 (7)辦理著作權主題研討會等一般事務費74千
   元。
 (8)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1千元。
3.查禁仿冒業務:本計畫係為辦理查禁、取締與
 聯繫工作,計需經費393千元,包括購置業務
 所需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品3千元;辦理
 教育研習相關活動及蒐集仿冒商品資料等一般
 事務費389千元;洽公短程車資1千元。
4,018,000 4,988,000 -970,000 -19.45%
2000 業務費 3,896,000 4,866,000 -970,000 -19.93%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 2,000 -1,000 -5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799,000 842,000 -43,000 -5.11%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1,000 50,000 -39,000 -78.00%
2030 兼職費 85,000 65,000 20,000 30.77%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42,000 549,000 -7,000 -1.28%
2039 委辦費 425,000 357,000 68,000 19.05%
2051 物品 43,000 44,000 -1,000 -2.27%
2054 一般事務費 1,973,000 2,841,000 -868,000 -30.55%
2072 國內旅費 11,000 71,000 -60,000 -84.51%
2084 短程車資 6,000 6,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122,000 122,000 0 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22,000 12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