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7,192,000 元()
計畫內容
1.智慧財產權之企劃研究與國際合作、推行與訓練等;智
慧財產權相關組織之資料交流、圖書蒐集典藏、本國專
利資料英譯、月刊及年報相關出版與發行、各服務處在
地化諮詢服務。
2.專利權管理、企劃及推廣;專利案件之申請及審查。
3.商標行政事務及管理、商標各類申請案件之審查。
4.著作權法制研究及審議調解諮詢、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輔導監督、著作權法令教育及推廣、協調查禁仿冒等工
作。
5.營業秘密保護之推廣及交流活動等。
6.業務電子化推動、規劃、建置、維運等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政策的研擬,作為施政的導向,並藉由計畫制度的
建立、政策分析及推廣、專業訓練及國際合作,以落實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辦理智慧財產權相關組織之資料交
流與合作,圖書蒐集典藏及館際合作,本國專利資料英
譯作業及月刊、年報相關出版發行,各服務處提供在地
化諮詢服務。
2.辦理專利案件審查,並完成委託辦理專利生物寄存工作
,預定辦結專利新案、再審查、舉發及行政救濟等申請
案審查。
3.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定及
廢止等申請案審查暨延展及異動等商標權管理。
4.建立完整著作權法制體系,落實主管機關執法功能,協
調查禁仿冒,提升國民智慧財產權觀念。
5.推廣營業秘密保護,協助企業、學研機構等完善營業秘
密保護機制。
6.推動業務電子化及擴增線上服務,確保各項資訊服務正
常維運及資訊基礎設施平台可用性。
7.衡量指標:
(1)訓練方面,預計完成兼任專利審查委員研討會約80
人參加;辦理專利及商標各級審查人員訓練,參訓
人數約計62人,另薦送並補助約17人次參加國內教
育訓練單位相關課程,以提升審查委員專業素質、
提高審查品質、強化審查人員審查能力。
(2)推廣方面:
<1>辦理北中南專利商標法令說明會等約9場次,預計
600人次參加,加強民眾對於智慧財產的認識並建
立正確尊重及保護觀念。
<2>預計辦理著作權法令座談會20場、巡迴全國各級
學校舉辦法令教育講習15場,以建立全民正確之
智慧財產權法制觀念為目標。
(3)每年出席WTO/TRIPS會議、APEC/IPEG會議及雙邊IPR
諮商會議,透過國際談判及合作,落實智慧財產保
護。
(4)預計完成專利權管理819,858件、程序審查79,999件
、設計審查8,064件、新型形式審查15,816件、早期
公開前審查48,178件、發明專利審查41,000件、新
型技術報告968件、審結專利再審查案5,586件及舉
發案399件、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答辯(以實際件數
為準)。
(5)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
定及廢止等申請案審查110,860類,分割申請案審查
365件,延展申請案管理51,020類及異動等商標權管
理25,78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3預算 | 112預算 | 112差異 | 112比例 |
|---|---|---|---|---|---|---|---|---|---|
| 05 | 著作權管理及保護 | 1.著作權行政及管理:本計畫係辦理著作權檢舉 撤銷案件、受理製版權登記、音樂著作權強制 授權、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及著作財產權 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另依「著作權集體管理 團體條例」受理團體申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之設立、增加管理著作類別及合併許可,並辦 理監督及輔導各項工作;辦理著作權法令教育 講座等工作,計需經費3,557千元,包括: (1)派員參加業務相關課程訓練費2千元。 (2)辦理著作權集管團體資訊系統維護經費842 千元。 (3)辦理說明會等所需場地租金20千元。 (4)辦理著作權認證工作等與業務相關活動所 需之顧問費100千元。 (5)辦理著作權法令教育說明會、組織學習等 聘請講師授課之講座鐘點費24千元。 (6)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 品41千元。 (7)辦理校園法制教育推廣活動及跨域智慧人 才研習營2,223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600千元);辦理著作權認證工作等與 業務相關活動、印製著作權相關法規、辦 理兩岸著作權工作會晤會議相關費用等144 千元所需一般事務費。 (8)辦理各項法令教育研討會、接洽公務及參 加會議等差旅費34千元。 (9)市內洽公短程車資5千元。 (10)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兩岸著作權保護相關會 議及交流活動等工作經費122千元。 2.著作權法制研究及審議調解諮詢:本計畫係辦 理著作權法制研究及編撰法規彙編,推動國際 及兩岸著作權關係各項工作,及依著作權法第 83條、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 ,聘派委員及召開會議,執行使用報酬費率審 議及爭議調解諮詢等法定任務,計需經費966 千元,包括: (1)辦理說明會、研討會所需場地租金30千元 。 (2)聘派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之兼職 費65千元。 (3)委請專家學者提供高度專業議題之諮詢意 見與協助等顧問費228千元。 (4)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提供專業諮詢意見 之出席費60千元。 (5)辦理著作權法令研討會等聘請講師授課之 講座鐘點費12千元。 (6)編印著作權相關刊物等編稿費40千元、國 際著作權相關法規等翻譯費55千元、著作 權修法諮詢撰稿費10千元、辦理國際研討 會翻譯費20千元。 (7)委託辦理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財務查核工 作經費357千元。 (8)辦理著作權主題研討會等一般事務費38千 元。 (9)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12千元。 (10)出席兩岸著作權保護相關會議及交流1人 次5天,計需39千元。 3.查禁仿冒業務:本計畫係為辦理查禁、取締與 聯繫工作,計需經費448千元,包括購置業務 所需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品3千元;辦理 教育研習相關活動及蒐集仿冒商品資料等一般 事務費436千元;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差旅費8 千元;市內洽公短程車資1千元。 4.光碟查核業務:本計畫係依光碟管理條例及相 關規定,辦理有關光碟工廠查核業務與配合檢 警調相關單位執行查緝盜版光碟及協調聯繫等 工作,計需差旅費17千元。 |
4,988,000 | 43,078,000 | -38,090,000 | -88.42% | |||
| 2000 | 業務費 | 4,866,000 | 43,078,000 | -38,212,000 | -88.7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2,000 | 12,000 | -10,000 | -83.33%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842,000 | 1,091,000 | -249,000 | -22.82%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50,000 | 1,096,000 | -1,046,000 | -95.44% | ||||
| 2030 | 兼職費 | 65,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549,000 | 7,156,000 | -6,607,000 | -92.33% | ||||
| 2039 | 委辦費 | 357,000 | |||||||
| 2051 | 物品 | 44,000 | 1,068,000 | -1,024,000 | -95.88%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841,000 | 29,615,000 | -26,774,000 | -90.41% | ||||
| 2072 | 國內旅費 | 71,000 | 123,000 | -52,000 | -42.28% | ||||
| 2075 | 大陸地區旅費 | 39,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6,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22,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2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