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63,063,000 元()
計畫內容
1.智慧財產權之企劃研究、訓練、宣導及國際合作等。 2.專利權管理、專利案件之申請及審查。 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清理專利積案計畫總經費1,634,623  千元,分8年辦理,99至105年度已編列1,374,868千元  ,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00,751千元,分別列於一般  行政97,982千元及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2,769千元。 4.商標行政事務及管理、商標各類申請案件之審查。 5.著作權及營業秘密之管理及推廣。 6.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維運本國專利資訊檢索系  統及英譯資料庫,提供各地區民眾資料及資訊服務。 7.協助光碟聯合查核小組執行光碟工廠行政查核業務。 8.業務電子化推動、規劃、建置、維運等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政策的研擬,作為施政的導向,並藉由計畫制度的  建立、政策分析、專業訓練、政策宣導、國際合作,以  落實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2.辦理專利案件審查,並完成委託辦理專利微生物寄存工  作,預定辦結專利新案、再審查、異議、舉發及行政救  濟等申請案審查。 3.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定及  廢止等申請案審查暨延展及異動等商標權管理。 4.建立完整著作權及營業秘密法制體系,落實主管機關執  法功能,提升國民智慧財產權觀念。 5.完成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並確保本國專利資訊  檢索系統及英譯資料庫之正常運作,對外提供資料及資  訊服務。 6.加強推動檢警調查緝仿冒盜版落實智慧財產權保護,有  效提升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及國際形象;並協助推  動光碟小組執行光碟工廠查核工作,期以綿密之查核方  式,有效嚇阻光碟工廠從事壓製盜版光碟行為。 7.推動業務電子化及擴增線上服務,確保各項資訊服務正  常維運及資訊基礎設施平台可用性。 8.衡量指標:   (1)訓練方面,106年度預計完成兼任專利審查委員研討     會約80人參加;辦理專利及商標各級審查人員訓練     ,參訓人數約計100人,另薦送並補助約27人次參加     國內教育訓練單位相關課程,以提升審查委員專業     素質、提高審查品質、強化審查人員審查能力。   (2)宣導方面:     <1>舉辦政策宣導及北中南專利商標法令說明會等約9       場次,預計550人次參加,加強民眾對於智慧財產       的認識及建立正確尊重及保護觀念。     <2>預計辦理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法令座談會60場、       巡迴全國各級學校舉辦法令教育講習50場,以建       立全民正確之智慧財產權法制觀念為目標。   (3)每年出席3次WTO/TRIPS會議,2次APEC/IPEG會議及     至少3次雙邊IPR諮商會議,透過國際談判及合作,     落實智慧財產保護。   (4)預計完成專利權管理670,356件、程序審查91,776件     、設計審查8,976件、新型形式審查22,244件、早期     公開前審查47,749件、發明專利審查46,250件、新     型技術報告2,166件、審結專利再審查及舉發案6,87     4件、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答辯(以實際件數為準)。   (5)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     定及廢止等申請案審查80,330件,延展及異動等商     標權管理61,105件。   (6)協助推動光碟小組執行200家次查核及書面稽核工作     ,期以查核、稽核及輔導光碟製造工廠方式,有效     嚇阻光碟工廠從事壓製盜版光碟行為。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2 專利行政及審查 1.專利權管理、程序審查、新型、設計及機械
 、日用品類發明專利審查:本計畫係運用對
 專利權之登記、管理及行政救濟等行政措施
 ,給予專利權人法律保障,並經常性蒐集彙
 整國際間智慧財產權相關資訊,受理專利案
 件之申請,審定有關設計、新型及生活用品
 類發明之創作賦予專利權,計需經費18,736
 千元,包括:
(1)派員參加與業務相關課程教育訓練費7千
  元。
(2)寄發專利公報等郵件所需郵資70千元。
(3)專利師職前訓練場地租金110千元。
(4)辦理早期公開前審查暨分類委外工作等
  專業服務費3,510千元。
(5)專利日用品類發明案件之外聘審查委員
  審查費7,560千元、專利師職前訓練及邀
  請專家學者專題演講等鐘點費70千元、
  兼任專利審查委員赴局面詢及機械類暨
  日用品類案例研討會等出席費104千元、
  專利師職前訓練之命題費等20千元。
(6)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
  消耗品809千元。
(7)購買訂書機及其他零星辦公用具等非消
  耗品11千元。
(8)辦理專利案件收分文傳遞工作2,900千元
  、專利服務臺委外2,700千元、印製專利
  師職前訓練教材、專利證書、各項專利
  法規766千元等一般事務費。
(9)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
  員赴局面詢等差旅費52千元。
(10)市內洽公短程車資1千元。
(11)購置自動打孔機等雜項設備46千元。
2.電子電機醫化生物技術發明專利審查:本計
 畫係受理專利案件之申請,審定有關電子、
 電機、醫藥、高分子化學之創作賦予專利權
 ,計需經費43,902千元,包括:
(1)赴經濟部專業人員訓練中心參加訓練課
  程等42千元。
(2)辦理發明專利初審前置審查作業792千元
  。
(3)專利發明類案件之外聘審查委員審查費2
  3,611千元、邀請專家學者專題演講及辦
  理審查人員在職訓練課程等鐘點費216千
  元、兼任專利審查委員赴局面詢等出席
  費104千元。
(4)委託辦理專利生物材料之寄存工作18,10
  2千元(經常門13,602千元、資本門4,50
  0千元)。
(5)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
  消耗品851千元。
(6)印製專利審查實務專案報告及實務訓練
  講義等一般事務費137千元。
(7)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
  員赴局面詢等差旅費45千元。
(8)市內洽公短程車資2千元。
3.專利舉發再審查及行政爭訟:本計畫係受理
 專利案件有關再審查、舉發案之審查及其行
 政爭訟之答辯;另辦理新型專利技術報告製
 作業務,共計需經費3,829千元,包括:
(1)參加專業人員在職訓練課程9千元。
(2)專利案件外聘審查委員之審查費3,282千
  元;基準宣導說明會及案例研討會等講
  師鐘點費16千元;外聘品質諮詢委員出
  席費72千元;兼任專利審查委員赴局面
  詢及出庭等出席費110千元。
(3)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
  消耗品147千元。
(4)印製專利審查基準、專利審查人員訓練
  及宣導說明會教材等一般事務費80千元
  。
(5)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宣導說明會及兼
  任專利審查委員赴局面詢等差旅費64千
  元。
(6)市內洽公短程車資1千元。
(7)行政訴訟等相關賠償費用48千元。
4.執行清理專利積案計畫所需經費2,001千元
 ,包括:
(1)研發替代役之年終工作獎金等專業服務
  費1,781千元。
(2)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
  消耗品220千元。
68,468,000 91,281,000 -22,813,000 -24.99%
0200 業務費 68,374,000 91,235,000 -22,861,000 -25.06%
0201 教育訓練費 58,000 58,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70,000 79,000 -9,000 -11.39%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10,000 110,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6,083,000 28,503,000 -22,420,000 -78.66%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5,165,000 35,195,000 -30,000 -0.09%
0251 委辦費 18,102,000 17,814,000 288,000 1.62%
0271 物品 2,038,000 2,340,000 -302,000 -12.91%
0279 一般事務費 6,583,000 6,980,000 -397,000 -5.69%
0291 國內旅費 161,000 152,000 9,000 5.92%
0295 短程車資 4,000 4,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46,000 46,000 0 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46,000 46,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48,000
0471 損失及賠償 4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