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76,058,000 元()
計畫內容
1.標準制定及正字標記管理,辦理國家標準更新、維護及  國際化,健全全國標準化體系,辦理正字標記推廣與管  理。 2.蒐集、管理及提供國內外標準資料,設閱覽室供各界查  閱資料,辦理國家標準英譯及參考諮詢服務,建置、維  護線上查詢系統。 3.強化商品檢驗及驗證效能,辦理化工、農業、機電類等  商品之檢驗業務規劃事項。 4.企劃檢驗驗證及國際事務,加強商品市場監督,保障消  費權益,宣導消費者認識並選用檢驗合格商品,認識檢  驗合格商品、商品安全標章及商品事故通報,配合消保  機關共同宣導及與消基會合作辦理購樣檢測並發布檢測  結果;辦理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教導民眾辨識產地  標示不實商品,教育業者正確之商品標示;各類管理系  統驗證業務,積極參與檢驗驗證相關國際事務。 5.發展檢試驗暨技術服務,辦理化工、農業、機電類等產  品檢驗;協助產業發展,擴大受託試驗服務;加強後市  場管理,維護消費者權益。 6.度量衡管理及代施檢定,參與國際或區域計量組織活動  ,調和技術性法規,推動度量衡器比對及相互認證事務  ,辦理計量人員教育訓練,度量衡業營業管理、型式認  證及代施檢定業務。 7.度量衡管理及推行,劃一度量衡,營造公平交易環境,  確保量測準確,辦理法定度量衡器檢定、檢查、市場監  督、糾紛鑑定及申訴舉發業務,提供度量衡標準器校正  服務,建立檢測技術能力。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項目如下: 1.國家標準編修270種。(其中配合五大創新產業及維護消  費權益等政策制修訂綠能科技、智慧機械及民生消費等  相關領域國家標準195種) 2.正字標記管理640家。 3.完成國家標準英譯30種,並持續蒐集各國標準資料9,00  0份及圖書期刊、提供國內外標準資料120,000份、服務  人次13,000人次以上。 4.進出口及國內市場商品檢驗(含驗證登錄)1,200批次。 5.商品義務監視員業務1,600件。 6.國內市場檢查及購樣檢驗7,150件。 7.加強商品安全相關資訊宣導,促使產銷業者瞭解並積極  配合相關法規,至中小學校及各公共場所辦理消費安全  宣導,提升消費者對商品安全認知,避免購買未經檢驗  合格之商品,落實商品安全把關。 8.防制進口異常商品以剪標、偽標等方式冒充「臺灣製」  商品進入市場販售,維護消費者及國內合法業者權益。 9.推動產品驗證登錄制度,核准產品驗證登錄工廠累計2,  850家,核准驗證登錄產品累計19,200型式。 10.ISO 9001、ISO 14001及其他管理系統工廠評鑑、追查   1,570人天數。 11.檢驗技術服務業務100批次。 12.度量衡代施檢定具數1,027,897具。 13.度量衡器檢定、檢查、校正及糾紛處理410,000具。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4 企劃檢驗驗證及國際事務 本計畫係辦理消費者保護、檢驗行政與管理、
國際事務、管理系統驗證與查證之規劃、管理
及執行等業務。經費明細如次:
1.參加ISO主導稽核員訓練及溫室氣體查證員
 訓練等經費42千元。
2.辦理檢驗行政與管理、國際事務、管理系統
 驗證與查證等業務之影印機租賃費118千元
 。
3.委辦計畫審查會之委員出席費、管理系統驗
 (查)證訓練與商品義務監視員說明會講座鐘
 點費及撰稿費等262千元。
4.委辦費11,411千元:包括委託代施管理系統
 查/驗證之評鑑及追查作業10,676千元、各
 類商品市場購樣、工廠取樣代施檢驗作業26
 5千元及商品標示(含商品檢驗標識)e化之可
 行性研究470千元。
5.購置辦公文具、耗材及用品等146千元。
6.一般事務費5,619千元:
(1)節慶(季節)、流行、消費及專案性商品
  購樣2,818千元。
(2)消費者保護宣導說明、商品事故通報作
  業說明與義務監視員職前作業說明及教
  育訓練等會議宣導(466千元)文件之印製
  與環境佈置、商品安全標章印製等1,216
  千元。
(3)管理系統認(驗)證相關之認證年費、評
  鑑費、印刷等1,168千元。
(4)國際合作業務研討會相關之印刷、場地
  費、環境佈置等417千元。
7.督導考核業務、業務聯繫及參加業務研討會
 等旅費330千元。
8.大陸地區旅費930千元:
(1)執行「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
  協議」議定事項700千元。
(2)出席臺港經貿會議100千元。
(3)出席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例會130千元。
9.國外旅費1,108千元:
(1)赴國外執行工廠評鑑及追查作業100千元
  。
(2)赴國外相關標準、度量衡、驗證及市場
  監督機構檢討或洽談合作事宜500千元。
(3)參加世界貿易組織、經濟合作暨發展組
  織等會議508千元。
10.市內洽公之短程車資14千元。
11.商品義務監視員舉發有效案件獎勵金278千
  元。
20,258,000 28,885,000 -8,627,000 -29.87%
0200 業務費 19,980,000 28,584,000 -8,604,000 -30.10%
0201 教育訓練費 42,000 85,000 -43,000 -50.59%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18,000 113,000 5,000 4.42%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2,000 253,000 9,000 3.56%
0251 委辦費 11,411,000 16,943,000 -5,532,000 -32.65%
0271 物品 146,000 129,000 17,000 13.18%
0279 一般事務費 5,619,000 8,444,000 -2,825,000 -33.46%
0291 國內旅費 330,000 390,000 -60,000 -15.38%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930,000 805,000 125,000 15.53%
0293 國外旅費 1,108,000 1,208,000 -100,000 -8.28%
0295 短程車資 14,000 14,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278,000 301,000 -23,000 -7.64%
0475 獎勵及慰問 278,000 301,000 -23,000 -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