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6頁
預算機關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4,136,000 元()
計畫內容
1.基本地質調查:   (1)區域地質調查:     <1>高山地區野外地質調查,圖幅測製及審查與出版       。     <2>麓山帶優良剖面、重要露頭與地質景點調查。     <3>研擬地質調查作業規範。   (2)地質資料建置與維護:     <1>進行地質資料的建置與管理,地質調查成果出版       發行。     <2>地質標本的蒐藏與陳列。   (3)業務發展規劃與管理:     <1>地質調查發展政策研擬與推動調查業務。     <2>辦理全國地質調查之內容規劃與研析執行成效。     <3>辦理應用地質資料創新研究與推動應用地質調查       技術發展。 2.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   (1)辦理地質敏感區審議公告及法制作業。   (2)地質法諮詢服務及專業培訓。   (3)地質法與相關法令之應用。   (4)地質法及其子法之檢討修正。 3.地質知識網絡之關鍵資源建構:   (1)盤整實體地質資料的內容與展示。   (2)加速地質資料典藏數位化與供應。   (3)建構全國百大地質賞析路線。   (4)倡議地質生活圈,拓展地質知識漂及地質旅遊。 4.地下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3期計畫:配合水利署推動地  下水環境調查分析,進行顯著地層下陷地區水文地質補  充調查:   (1)精進屏東平原目標地區之水文地質架構模型。   (2)地下水補注潛勢地區地表特性調查。   (3)進行現地地下水補注能力相關試驗與分析。   (4)補充地質鑽探,充實水文地質資訊。   (5)水文地質資料庫建置與跨部會計畫合作協調。 5.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計畫:   (1)蒐集國內外土壤液化災例,研析易重複致災區域。   (2)結合智慧防災科技應用,以物聯網概念建構智慧防     災觀測網系統。   (3)推動在地化工法與示範區之研究工作,產製土壤液     化及都市防災等圖資。   (4)辦理成果發表及技術研討會,說明最新成果與技術     。 6.礦業行政及輔導:   (1)辦理礦業資源合理開發、環境資源永續利用、礦業     政策執行暨辦理礦業法規定事項,包括礦業行政管     理、監督及礦業用地核定等工作。   (2)徵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作業:定期辦理公告徵     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並督促礦業權者於期限     內繳納。   (3)辦理礦產物資源應用現況調查與礦產品統計、蒐集     彙整相關技術資訊。 7.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   (1)辦理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養成技術訓練。   (2)加強礦場安全監督及礦場災害預防。   (3)督導礦場建立安全管理及自動安全檢查制度,提升     自主管理能力,預防事故發生。   (4)督導辦理礦場救護隊組織演練,及輔導辦理礦場作     業人員職前、在職安全訓練。 8.土石管理與遏止盜採:   (1)督導各縣市政府加強辦理土石採取業務,執行砂土     石產銷調查。   (2)運用航拍監測盜採土石作業,及督導辦理早期盜採     土石坑洞善後處理工作。   (3)辦理爆炸物監督管理及爆炸物管理員、爆破專業人     員訓練。   (4)國土功能分區下陸上土石資源利用空間規劃策略建     議委託研究計畫。   (5)建立爆破振動安全標準及振動評估模式委託研究計     畫。  
預期成果
1.基本地質調查:   (1)區域地質調查:     <1>東部高山地區路線地質測繪調查,關山圖幅編彙       與審查。     <2>調查麓山帶優良剖面、重要露頭與地質景點資料       ,與建立數位記錄資訊。     <3>研擬地質調查技術及鑽探作業手冊草案,建立調       查作業指引。   (2)地質資料建置與維護:     <1>蒐集或訂購圖書、期刊、報告等予以建檔、典藏       、提供查詢與借閱服務;出版發行本中心地質調       查成果。     <2>各種地質現象及重要標本的蒐集、典藏、展示與       開放參觀。   (3)業務發展規劃與管理:     <1>研擬年度地質調查發展政策與推動調查業務。     <2>辦理全國地質調查之內容規劃與研析執行成效。     <3>辦理年度應用地質資料創新研究與推動應用地質       調查技術發展。 2.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   (1)召開地質敏感區審議會,完成地質敏感區劃定公告     ,提供土地規劃及開發依據。   (2)提供地質法諮詢服務,對外解釋法規疑義,辦理中     央與地方公務人員講習。   (3)辦理地方政府執行地質法之意見交流, 提升地質法     執行效率。   (4)定期檢討地質法與其他法令之競合,改善相關法制     作業之執行實務,健全地質敏感區相關配套制度。 3.地質知識網絡之關鍵資源建構:   (1)盤整實體地質資料資源的內容及公開機制2項,並持     續培訓地質志工。   (2)新增地質資料1萬筆,提供檢索及諮詢利用。   (3)編撰地質賞析路線資源—花東地區,助益地方發展     。   (4)輔導或徵求合作拓展地質知識學習站、行動博物館     、地質旅遊等資源2處,促進地質融入經建與民生議     題。 4.地下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3期計畫:   (1)結合地層電性資料,建立三維電阻率模型,及地層     模型,評估補注高潛勢區。   (2)完成深度30公尺內之淺層水文地質結構調查,界定     地下水補注高潛勢區範圍。   (3)完成降雨入滲之現地觀測與淺層飽和含水層之補注     量推估,建立區域入滲量圖資。   (4)進行水文地質鑽探(至少4孔),分析淺層地表區沉積     物粒徑分布,評估補注潛勢。   (5)更新水文地質資料庫,及提供水利署地下水補注設     施規劃建議。 5.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計畫:   (1)逐步建立本土化的土壤液化數據,並探討調查技術     與分析方法之適用性。   (2)土壤液化防災推進至災害熱點研判,即時災害圖資     提供。   (3)進行土壤液化地質改善示範區應用之參考。   (4)展示計畫成果,落實應用於防災規劃,說明最新成     果與技術。 6.礦業行政及輔導:   (1)促進礦業資源合理開發及礦業永續經營,配合查詢     敏感區位,以維護公共安全。   (2)完成徵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   (3)有效掌握國內外礦產品之產銷動態與國際重要工業     原料礦產物資訊。 7.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   (1)培訓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提供礦場依法遴用以維礦     場安全管理需要,促進永續就業。   (2)防止礦場災害發生,確保礦業資源有效開發,提供     各產業所需原料,促進經濟發展。   (3)建立礦場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之自主檢查     功效及能力,消除潛在不安全因素,確保礦場安全     。   (4)強化作業人員工作安全觀念及救護、防災技能,促     進礦場安全及減低災害損失。 8.土石管理與遏止盜採:   (1)調節砂石供需平衡,確保砂石之穩定供應,輔導國     土資源合理開發運用。   (2)運用航拍技術監測土地變異點,協助地方政府辦理     查緝取締盜採土石業務;另針對早期盜採土石遺留     坑洞,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善後處理工作,以維護國     土保全。   (3)監督工廠礦場爆炸物與爆炸性管制物資之管理情形     ,督導各事業單位爆炸物管理員及爆破專業人員之     管理,以維護社會安全。   (4)建置完善之土石資源空間分布圖資並予以公開;提     供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掌握轄內土石資源,俾利整體     評估發展分布區位總量,在符合國土計畫指導原則     下,作為研擬空間發展策略及規劃合宜之資源開發     區位之參據;並有助於加速推動開採陸上土石資源     ,以替補進口砂石及河川疏濬之供量缺口,確保砂     石料源能長期穩定供應。   (5)以國內礦場岩體參數為背景值,進行爆破振動試驗     與研究,並依據研究試驗結果,制訂爆破振動國家     標準、評估模式及控制方案,與各國工程作業接軌     ,以加強礦場開發安全,並有助於管理審核。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8 土石管理與遏止盜採 本計畫係為推動砂石管理、遏止盜採土石及加強
爆炸物安全管理等工作,編列11,478千元,內容
如下:
1.網路傳輸盜採航照及衛星影像與資料即時通報
 系統維運及圖資更新經費70千元。
2.影印機等租金167千元。
3.計畫審查及會議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275千元
 。
4.國土功能分區下陸上土石資源利用空間規劃策
 略建議、建立爆破振動安全標準及振動評估模
 式委託研究計畫6,840千元。
5.繳納中華民國鑛業協進會等組織會費115千元
 。
6.文具紙張、碳粉匣、電腦週邊耗材等73千元。
7.砂石產銷、庫存量調查及資料建置、盜採土石
 數量及位置調查資料建置、土石採取法令資料
 印刷、航拍監測作業及航照判釋圖資料、與產
 官學各界之相關業務聯繫等經費2,595千元。
8.督導及抽查縣市政府辦理土石採取業務、碎解
 洗選場用地查核與建置網路申報及產銷資料查
 訪、監督指導土石採取作業與公害防治、進口
 砂石資料查訪、督導縣市政府取締盜採土石及
 坑洞善後處理、查核各縣市陸上土石區採取量
 、火藥庫檢查及換證或寄存申請案勘查、年度
 聯合檢查及設置地點申請案勘查等所需旅費84
 4千元。
9.出席中國大陸國際礦業會議暨礦產及砂石資源
 開發利用與技術研討相關會議等大陸地區旅費
 46千元。
10.出席礦業能資源開發、投資與科技應用暨永
  續發展會議等國外旅費327千元。
11.洽公短程車資6千元。
12.執行查緝取締及檢舉盜採土石獎金120千元。
11,478,000
2000 業務費 11,358,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7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67,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75,000
2039 委辦費 6,840,0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15,000
2051 物品 73,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595,000
2072 國內旅費 844,0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46,000
2078 國外旅費 327,000
2084 短程車資 6,000
4000 獎補助費 12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20,000